◎ 楊永年、莊忠進
屏東枋寮樂樂養雞場因為雞屎問題導致臭氣沖天,嚴重影響附近居民的日常生活,讓居民非常不快樂。養雞場的存在不是一天、兩天,惡臭現象也一直都存在。但民眾多次檢舉無效,居民於是組成「自救會」,並持續向中央與地方政府檢舉與陳情,同時依縣府的說法,也已稽查了十一次,但污染與惡臭現象仍未見改善。可能原因有二:
第一,地方政府政策失靈:養雞場的核准與經營,主要屬於縣市政府的(稽查與管理)責任。養雞場主人為縣議員,本身就存在(政治)利害衝突關係;因為議員可以監督縣府預算,可能挾怨報復,因此讓人懷疑縣府執法的決心與公正性。因此,這也是典型的地方政府政策失靈議題,原因在於縣府環保局或衛生局,難以有效執法。或者,當養雞場違規的問題無法解決,自然演變成「複雜」的政治問題。唯地方政府政策失靈,並不表示無計可施,仍可嘗試不同的方法或管道。
第二,中央政府政策失靈:理論上,如果地方政府失靈,就應有中央政府的介入或協助。幾個月前,自救會也曾向總統府陳情養雞場未改善的問題。總統府移請農委會「督促」屏東縣政府依法處理,但目前看來,成效似乎有限。可能的原因有三。第一,中央政府不願「直接」解決地方的問題;第二,中央政府不願破壞和地方政府的關係;第三,中央政府認為這是地方政府轄管「業務」。而不論是那個理由,也都難以否認中央政策失靈的問題。
樂樂養雞場確實經過申請核准成立,卻不能因為違規造成污染或惡臭,持續危害當地民眾。猶記二○一四年食安風暴主角之一的強冠公司,老農多次向屏東縣政府檢舉無用,最後老農到中部檢舉,經「跨區」偵辦,才讓毒油事件曝光。對照這起事件,似乎可以推論,屏東縣府執法體制改善有限,或根本沒有改變。應該說,只要任何一個層級的政府,願意真正負起該有的責任,問題就可以改善。
以二○○四年台南「環境結盟」為例,當時係由地檢署和環保團體結合,讓執法人員無後顧之憂;因此,短時間內讓二仁溪、鹽水溪的污染大幅改善。類似的「廉政平台」也在二○一四年食安風暴發揮「治理功能」,所以只要願意,中央與地方政府可以用的工具或資源很多,要解決養雞場的惡臭與污染的問題,其實不難。
(作者為台灣透明組織常務理事;屏東枋寮自救會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