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評遊覽車GPS爭議

◎ 李克聰

媒體報導,交通部及公路總局為避免遊覽車業者派任駕駛工時過勞,及遊覽車行駛禁行路段,規定遊覽車須加裝全球衛星定位系統(GPS),引起部分遊覽車駕駛不滿行程遭監控,新北市遊覽車駕駛員職業工會號召今天(六日)赴交通部抗議。因雙方認知不同,筆者願以消費者及交通專業角度進行評析,並提出以下建議。

藉由公路總局實際數據分析,舉凡速度異常、疑似進入禁行路段、連續行駛超過十小時、車輛逾檢仍出車等情況,遊覽車動態資訊系統都會主動跳出異常警示,啟用至今,上述四項異常狀況均大幅下降,且該局已有十五次運用GPS資訊,通知災區附近遊覽車安全駛離或就近避險。

本次職業工會的訴求主要是停止運用GPS,首先我們要檢視個資隱私權保障,是否適用在載有眾多乘客的遊覽車駕駛;其次是政府運用GPS管理遊覽車,有無侵犯駕駛隱私權。

公路法已授權就汽車運輸業營運監督、業務範圍等應遵行事項與限制,訂定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及汽車運輸業審核細則,遊覽車裝設GPS乃為避免緊急危難,增進公共安全,保障消費權益所必要。檢視目前公路總局運用GPS管理遊覽車事項,都是保障駕駛權益及安全,提醒並修正其違規行為而不是處罰,可能的違規情況藉由三級管理機制,階段性完整通知查證,由該局與業者合作確保營運安全。

消費者權益方面,透過公開完整資訊系統,於監理服務APP或掃描車內QR Code,在訂、選及用車過程,即時查詢所選車輛基本資料及行駛軌跡,讓消費者及其家人可安心搭乘。GPS系統提供相關資訊服務,但據筆者瞭解,現行系統內各業者透過其GPS系統商只是傳送車輛資訊,並無駕駛人資訊;如駕駛有個資隱私權顧慮,建議管理單位可詳盡瞭解,並規劃個資保護機制。

新北市遊覽車駕駛員職業工會及遊覽車公會全聯會等認為長久以來被諸多法規限制,建議政府相關單位應定時與業者溝通討論,隨時掌握問題,並研擬對策及改善方案,相信雙方會逐漸形成共識。

(作者為中央警察大學交通系兼任副教授、消基會交通組副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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