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司法話題》辱警咬警都沒事 打擊士氣警心寒

新北市前議員李婉鈺前年十一月酒醉鬧事,涉對警察呼巴掌,還嗆警「穿制服的流氓」,員警事後也控告李涉妨害名譽罪,北檢卻不起訴處分。(資料照)

罵警「穿制服的流氓」 不起訴

〔記者黃捷/台北報導〕警察站在第一線偵查、防制犯罪,是司法體系中與民眾接觸最頻繁的角色,也因此,有更多機會遇到難搞、不理性的人,曾有人罵警察「穿制服的流氓」、「奴才」,甚至出口狠咬,最後卻不起訴或獲判無罪,不只打擊警察士氣,甚至連一般民眾都看不下去。

新北市前議員李婉鈺前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深夜酒醉,到前立委張碩文家門外吵鬧,鄰居不堪其擾報警,李卻對前來處理的警察呼巴掌、搶密錄器,還嗆警「穿制服的流氓」,遭依妨害公務送辦,員警事後也控告李涉妨害名譽罪。

員警怒斥 能罵檢察官流氓嗎?

台北地檢署偵查後起訴妨害公務部分,罵「流氓」涉妨害名譽部分卻不起訴,提告員警聲請再議,仍遭高檢署駁回,讓許多基層員警不禁氣罵:「難道民眾也能罵檢察官流氓?」

另一起罵警事件發生在去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傍晚,北投分局光明派出所接獲勞資糾紛案件,兩名員警立即趕往現場處理,當事人之一郭岱庭因情緒激動,竟對員警吼罵:「你什麼態度,你一個奴才跟主子這樣說話!」員警要他出示證件,郭更回嘴:「我要拿出來了,你給我安靜!你不要在那邊靠夭!」

員警認為郭涉犯侮辱公務員,將他移送法辦,但檢察官認為,郭最初有先強調自己是「公民」、員警是「公僕」,因此「奴才」應是針對員警的「公僕」身分評論,即便尖酸刻薄、引人不快,仍未構成侮辱公務員犯意,另「靠夭」一詞則是不耐他人反覆同一詞語的意思,也未達貶損人格的程度,最後處分不起訴。

另外,楊姓男子去年七月三十一日凌晨騎機車未戴安全帽,遭巡邏員警盤查,他因拒絕提供身分證字號,被員警要求至派出所查明身分,他不從,見員警把手搭在他肩上,不僅奮力掙扎,竟還狠咬員警一口,遭依妨害公務送辦。

檢察官雖起訴楊男,但新北地院審理時,法官卻認為員警攔查是為了調查通緝犯或酒駕,但楊男當時沒酒氣,無任何犯罪嫌疑,與「警察職權行使法」中的查證要件不符,員警並不能以強制力把楊男帶回派出所,而人民有拒絕公權力非法或逾權行使,遂判楊男無罪。

司法不相挺 執法公權力受挑戰

對於這些不利警察執法的司法處分、判決,有基層員警感嘆,檢察官、法官經常需要警察在第一線協助辦案及蒐證,但在警察尊嚴及公權力受到挑戰時,卻又不願相挺,著實讓人心寒,而查緝犯罪是警察天職,但司法一再打擊警界士氣,若警察因此抱持「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相信不是社會各界所樂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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