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釋憲言詞辯論庭前談年改

◎ 林奇璋

年改議題,隨著選戰白熱化,有意角逐總統大位的國民黨太陽們紛表態:「二次年改、程序正義…」主張:政府不能失信於民、尊重法律信賴保護、年金的管理效能應提高、政府不能債留子孫。今夏也將有大法官公教年改釋憲案,針對年改盲點筆者提出說明:

反年改軍公教團體主張:年改違憲,因違反政府對軍公教的信賴保護原則。但信賴保護只有軍公教才有,政府對全國人民難道不需信賴保護?從退撫制度創始民國八十一年公務員退休立法時法定費率只訂八%,往後也從未依歷年精算結果繳約三十%,只付法定八至十二%低費率。這就注定基金破產、債留子孫命運。一○四年底人數約百萬的軍公教退撫潛藏債務已達八.二兆,但中央政府一年稅課收入也只有一.八兆,負債程度除早已不符比例原則,也剝奪社會資源與下一代生存空間。反年改軍公教可以高舉信賴保護大旗,但其他國民也應有不被剝削的信賴保護。不合比例的利益承諾,可享長久信賴保護?反年改團體主張的「信賴保護、政府承諾」與「不能債留子孫」,無法兩立或並存,只能擇一。除非所有人都有信賴保護,否則沒有人的信賴保護是絕對的。

多位候選人主張應提高年金的管理效能,提高報酬率…;然低報酬率並非基金破產關鍵原因,「嚴重提撥不足」才是公教退撫致命傷。「提高報酬率」是最理想,卻也最不實際想法,效益很有限。幾千億的退撫基金看似龐大,而面對幾兆的潛藏負債,如杯水車薪。幾千億基金隨時間被提領耗竭,如何挽救破產?如同「理財」要有財才能理,無財如何理?鉅額負債想提高報酬率有如飲酖止渴,試想卡債族如何靠投資翻身?難如登天。「高報酬率」是長期議題,可遇卻不可靠;過高報酬率不是高風險,就是不切實際,不應將其視為現階段改革的續命良方。

反年改是站在「小我」信賴保護立場,因「提撥不足」的法律三十年前早已寫在那裡。如今形成幾兆的隱藏負債,破產迫在眉睫。退休要的是適當生活保障,而非一個所得替代率超過九十%以上,具有相對剝奪資源的法律承諾。「國家資源有限…給付方式及額度應力求與受益人之基本生活需求相當,不得超過達成立法目的所需必要限度而給予明顯過度之照顧」(大法官釋字第四八五號)。

(作者為精算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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