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溫仲然
香港政府最近修訂「逃犯條例」,賦予行政長官權力,可將逃犯引渡至中國及台灣,但香港商界等各界人士都對該法有所保留,十三萬港人上街遊行抗議,要求港府撤回修法。為何一條本是為了將不法之徒繩之以法的法條,會令各界人心惶惶,說到底,這次修法造成軒然大波,是香港人對中國法制投下不信任票。
香港政府最近修訂「逃犯條例」,賦予行政長官權力,可將逃犯引渡至中國及台灣,但香港商界等各界人士都對該法有所保留,十三萬港人上街遊行抗議,要求港府撤回修法。(美聯社)
香港政府每次出來解釋為何要修訂「逃犯條例」,都以堵塞漏洞、彰顯法治為藉口,聲稱這是為台灣兇殺案的受害人討回公道。我完全同意應該替兇殺案的受害人討回公道,但更擔心港府其實是為政治檢控鳴鑼開道。其實台灣當局多次說明,台灣兇殺案其實可以單次協議的形式處理,只是港府的態度有欠合作,而且如真的為台灣兇殺案受害人討回公道,大可將「逃犯條例」的適用範圍只限於台灣,不須擴至中國。
香港營商環境自由向來都名列世界前茅,但自政府有意修訂「逃犯條例」,各國際商會都紛紛發表聲明,指修訂會影響香港的營商環境,打擊外商投資信心。港府至今仍不能回應國際商會的質疑,包括如何確保中國政府不會以經濟罪名,無故要求港府引渡商人到中國受審。中國審訊程序向來都有欠透明,港府是否會做好把關留下很大的問號。
另外,中國送禮文化風行,港商往往被迫要「入境隨俗」,從而誤觸中國法律。即使只是提供專業服務的人士,都可能會無故地因為受客人所託,遭受法律風險。如果港府未能解釋以上疑慮,反對逃犯條例的民意一定會繼續升溫,更重要的是,一旦修訂條例通過,香港的營商環境自由岌岌可危。如果香港僅存的營商自由都消失殆盡,那與一般中國城市到底還有什麼分別,一國兩制走向一國一制的路還會遠嗎?
(作者為香港青年,香港中小企業國際聯盟協會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