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衛福部,「專業」不能超越法律

◎ 黃淑英

一名化名Bella的女學生,二○一六年施打第二劑HPV疫苗,之後出現關節痛症狀,被診斷為「幼年型特發性關節炎」,家屬提出預防接種受害救濟之行政訴訟,最後判決勝訴。然而衛福部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審議小組委員近日召開記者會表示,「痛痛女孩Bella的關節症狀,為特殊體質所致的幼年型特發性關節炎。建議衛福部再上訴。而專業判斷不應受法律干擾,要求法院尊重專家意見」。

的確,法院不應干擾專業判斷。但是專業判斷如果有違事實或錯誤,也要禁得起檢驗。Bella申請疫苗傷害救濟時,審議小組報告寫「個案本次接種後發生多處關節疼痛腫脹之情形,係與本身過敏性疾病相關之幼年型關節炎有關,與疫苗仿單所載症狀不同,又個案五個月前接種第一劑疫苗時並未出現不良反應的情形。…與接種無關,…不予救濟」。

首先,審議的醫師缺乏Bella罹患「幼年型特發性關節炎」病史的證據,小組內更沒有醫師診斷過Bella,竟能斷言「她原本就罹患幼年型關節炎」,如此審議,隔空診斷,他們難道不欠花樣年華的Bella一個道歉嗎?

再者,政府在藥物上市後,都會有追蹤監測。目的是要瞭解有無因為臨床試驗的時間短,受試者人數有限,而未發現的不良反應,以確立藥品的真正安全性。藥物傷害救濟與補償的範圍除仿單上已知的副作用,當然也包含仿單上沒有、在上市後才發現的(有關聯或無法排除關聯)不良反應。審議專家們怎麼會認為不良反應和仿單的症狀不同,或是以前沒出現過,就不符合救濟的條件?

更何況,曾幾何時,疫苗相關的不良反應一定要發生在第一劑才算數?在國外,HPV疫苗的不良反應發生在第二、三劑的不乏其數!美國法院二○一五及二○一七年的的兩個判例,也都是發生在第二劑的疫苗注射後。

審議小組做為一個衛福部轄下「專業獨立且中立的第三人組織」,竟因「專業意見」受挑戰,直接跳出來開記者會反駁法院判決的不是,然後再呼籲衛福部「提起上訴」,儼然公親變事主,更違其應有職責與保密及中立的立場。

(作者為台灣女人連線常務理事)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評論網】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編輯精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