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黃瑞培
拜讀日前自由廣場投書「廢國旅卡,改發加班費吧」一文,認為公務人員國民旅遊卡制度已失振興觀光宗旨,且對資深公務員不利,作者翁君主張廢除該制,回歸發放不休假加班費。
儘管公務人員國旅卡制度曾衍生一些亂象,但對於政府減省人事支出、振興國內觀光旅遊產業,仍有不容抹滅的效益,豈可輕言偏廢?對高階公務員而言,十四日補助一萬六千元的金額,與其薪俸不成比例;但此補助金額對鼓勵低階資淺公務員及工友、技工、駕駛從事促進休閒旅遊及藝文活動,卻是一種小確幸。否則,當二○一七年傳聞「各公部門工友、技工、駕駛在一例一休新制上路後將取消國民旅遊卡補助」時,又怎會引發清潔隊員一陣騷動和反彈?
儘管公務人員國旅卡制度曾衍生一些亂象,但對於政府減省人事支出、振興國內觀光旅遊產業,仍有不容抹滅的效益,豈可輕言偏廢?(資料照)
筆者建議,公務人員國民旅遊卡休假補助費部分,可參照現行「適用工友管理要點之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工友(含技工、駕駛)之休假補助」規定(行政院一○六年十二月十八日院授人綜字第一○六○○六四三六二號函),以當年度實際休假日數核給一日新台幣一一四三元,最高以十四日核給一萬六千元為限。亦即,以實際休假日數補助,不須強制休畢,讓公務員也和勞工一樣,享有選擇折換工資的權利。
配合觀光產業升級,未來再逐步調高補助金額,搭配交通部觀光局力推的觀光旅遊補助方案,讓公務員更願意從事休假旅遊消費,而非一再執著於不休假加班費。
(作者為高階醫管師,台南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