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大樓保全拒絕代收信件包裹的解方

◎ 饒後樂

最近有些社區大樓保全開始拒絕幫住戶代收掛號信和包裹,聲稱這不在保全工作範圍內,還拿出因處理掛號信件被政府開罰的案例佐證,要求把事情交給總幹事或行政秘書處理。這讓管理委員會十分困擾,僱請保全就是要做這些工作啊!如果法令不准,那他們要做什麼?

最近有些社區大樓保全開始拒絕幫住戶代收掛號信和包裹,聲稱這不在保全工作範圍內,還拿出因處理掛號信件被政府開罰的案例佐證,要求把事情交給總幹事或行政秘書處理。(示意圖/人物與本文無關)

這個矛盾來自法令排除保全業適用勞基法標準工時規定,把保全變成按基本工資核薪然後時間超長的工作。當初立法推出「公寓大廈管理服務人」,本來就是要服務社區大樓,只是業者為了墊高進入障礙,強迫新進競爭者一定要同時開設保全公司和公寓大廈管理公司,然後把公寓大廈管理公司派駐的服務人員稱為「總幹事」,負責總務行政工作。這個組合看來好像是總幹事領導保全共同為社區服務,實際上卻因為二邊隸屬不同公司、不同特許行業,因此無法相互代理亦無從屬關係。結果是在立法前原本社區大樓請三個管理員可以完成的工作,現在得請一名總幹事加上三名二十四小時輪班保全。然後保全還不處理掛號信、管理費…,因為這些依法都歸總幹事負責。結果是管理委員會明明僱用四個人,現在卻只有一個總幹事能發揮以前管理員的功能。這明顯讓社區大樓經營變得沒有效率。

要矯正這個法規所帶來的效率低落現象,只要還原被扭曲的地方就好。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沒有規定管理服務要物業(公寓大廈管理公司)加保全,要做社區大樓的生意一定得要是雙牌公司,這個規則完全是業者自己創造出來,然後長期對社區大樓洗腦所形成的。專法規範的專業應該要滿足公寓大廈完整需求,豈有光人力派遣就要分二家不同公司的道理?

因此,只要政府開放公寓大廈管理服務人比照保全免除標準工時適用,這個問題就可迎刃而解。社區大樓的服務人員隸屬於同一家公寓大廈管理公司,依能力、專長不同擔任不同層級、性質服務工作。工作能夠相互代理,基層亦有升遷機會。最重要的是讓物業和保全公司分道揚鑣,公寓大廈管理才有發展自己專業的機會,有效率地幫助公寓大廈解決問題。

(作者為公寓大廈爭議事件調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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