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維護不適任教師工作權?

◎ 謝國清

行政院針對不適任教師的教師法草案引起教師團體大反彈,雖有超過五十個家長團體連署發新聞稿及開記者會,但鬆散的家長組織,看在立委諸公的眼裡,顯然不及團結的教師團體,以至於立委們對家長團體的訴求顯得消極,很可能讓汰除不適任教師的修法再度胎死腹中。

許多人認為,不適任教師之所以無法處理,「師師相護」是重要的因素。長期以來,「師師相護」也成為學校老師的無形壓力,因此,此次修法增列學校教評會在處理不適任教師時,應增聘外部委員,以使未兼任行政職教師代表不超過二分之一,如果修法通過,未來外界就不再有理由,針對學校教評會處理不適任教師的問題指指點點,並繼續扣「師師相護」的帽子!

用白話文來解釋「師師相護」,就是學校同事間的情誼,以至於不忍心相互為難,而學校同事當然包括老師、主任與校長,這情形在華人世界也很普遍;但教育畢竟是以孩子的學習為重,一旦遭遇不適任教師,不僅孩子受害,家長也會陷入極端痛苦的情境。因此,家長絕對不能容忍不適任教師的存在,相信同為家長的多數老師也是如此。所以,如果這次教師法修法能確實有效處理不適任教師,不僅可解決家長與孩子的苦難,也可解除老師的困境!

不過,此次教師法草案雖讓教評會在處理不適任教師時,未兼行政職之教師代表不過半,但表決門檻卻訂為三分之二出席,三分之二同意才算數,不僅是為德不卒,且竟也因此提高了解聘狼師的門檻,這顯然是教育部修法過程的疏漏,有待有心的立委協助導正。

然而,一向以選舉做為第一優先考量的立法委員,可能會因為教師團體的團結,以及家長團體的鬆散,而擱置法案或不願意認真修法,形同維護不適任教師的工作權;不過,觀察近幾年的選舉,顯然能提出符合多數人民期待,且堅持初衷的候選人,才是選民的最愛。因此,呼籲立委諸公,千萬不要再繼續包庇不適任教師,不但應儘速啟動教師法修正草案的審議,也應針對教育部的疏漏進行更縝密的修法,以確保狼師及不適任教師儘速離開校園,讓家長放心、老師專心。

(作者為台灣家長教育聯盟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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