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與石虎共存共榮

◎ 潘翰聲

苗栗縣務會議26日通過《石虎保育自治條例》草案,將力拚五月再度於縣議會審議。去年苗栗縣和台中市兩個地方議會分別退回草案,兩地議員都擔心開發會受到限制。其實,世界各地不乏野生動物保育帶動地方經濟發展的成功經驗,苗栗的吉祥物「貓裏喵」就是舊地名,台中花博也是用石虎家族來行銷,自治條例的制定不必然只爭論負向的限制,應該更正面的擬定「石虎保育計畫」,積極籌措「石虎保育基金」財源,讓石虎與地方共存共榮,像他親戚西表山貓那樣好命。

議員把草案中「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機制」當作限制來反對,並不了解這有助降低未來施工時遇到強力抗爭的風險,反而可以讓開發過程更順利。原本環評是相對於末端汙染的源頭管理,但這幾十年實務運作上,當開發案送到環評時已走了過半的行政程序,推動者通常不願因此喊停,便造成衝突導向零和遊戲而白熱化。

這項機制,在民間倡議政府推動下,一些道路工程開發,在規劃最初始階段,就和生態專家團隊進行合作,讓定線設計儘量避開生態熱點(BioTop),或預先做好減緩衝擊的設計。苗栗卓蘭的大安溪濕地公園,當初就有發現石虎活動,但實際工程進行卻破壞了石虎棲地來做石虎造型的水泥構造,輿論抨擊導致停工時,卻已完成八、九成。現在電子民主時代的資訊流動速度很快,政治部門不能再像以前「頭過身就過」就蠻幹。

從學者的研究,石虎棲地的分布已有大概輪廓,經費投入愈多,資料就能愈細緻,土地規劃利用管理更精準。而生態檢核機制只是軟性的建議,並沒有否決權,不必當作萬靈丹有過多期待,議員也不用杯弓蛇影地封殺立意良善的輔助工具。

理想來說, 2002年《環境基本法》制定十多年來,如果各級政府確實依第十五條建立環境資訊系統,將全台灣每一塊土地都調查清楚,所有開發者就有所依循,加速環評效率、並降低經營成本和風險。位在台中的鴻禧太平高爾夫球場20公頃的擴建案,日前剛被環評委員以壓倒性的票數認定不宜開發,如果業者早知道這裏有石虎和林鵰,當然不會笨到一頭撞牆。

由於石虎只分布在海拔高度1500公尺以下的淺山地區,和人類生活圈高度重疊。這些石虎僅存的區域,應該投注經費和資源,發展出人與石虎共存共榮的綠色新經濟,而不能僅僅單向限制人民的開發權。因此縣市政府應當負起治理責任,推出「石虎保育計畫」,將民間已經頗有成效的友善耕作石虎米、協助修補雞舍、路殺通報…等,擴大公私協力的規模,並鑲嵌到縣市政府各局處的施政計畫中。「石虎保育基金」的財源,可研擬向轄區內的公共工程依比例收取,中央政府的稅金也該協助撥入,畢竟他們為全台灣保存最珍貴的基因庫,每一隻石虎的喪命,都有如博物館的一件寶物被毀那麼嚴重。

雲豹和石虎是台灣唯二的貓科動物,雲豹絕跡後,台灣獼猴因沒有天敵而過度繁殖造成農害,若石虎也跟著消失,生態多樣性的崩壞,人們最終也會因此受害。

(作者為樹黨國際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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