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優勢勞工才能罷工

◎ 周倪安

歷經七天的華航機師罷工,終於畫下句點。華航於罷工期間取消二百一十四個航班,營業損失約五億元,全民買單,影響約三萬人行程,耗損的社會資源難以估算。但對照機師罷工與電路板製造商嘉聯益解僱四百員工,凸顯台灣弱勢勞工無力爭取勞動權的悲歌。

台灣的勞工大致分成優勢勞工、弱勢勞工與極弱勢勞工三級。優勢勞工大多為國營事業員工,占全國勞工比例不高,但因受有公務員相關法令保障,不但薪水高,工會幹部與會員鮮少危及飯碗,工會較團結,爭取權益力量大,較能發動罷工。以華航為例,公股佔了二分之一,因肩負政策使命,發動罷工者為維持營運之核心份子,代表資方的政府,亦難擋其罷工。

弱勢勞工一般指民營企業勞工,除少數大型民營企業外,民營企業要籌組或參與工會不容易。台灣有九十八%的企業屬中小企業,占全國七十八%的受僱勞工。弱勢勞工不但薪水較低,雇主對工會多採排斥態度,加上勞動相關法令保護不周,參與工會者容易被雇主修理,甚至失去工作。不要說罷工或協商爭取勞動權,連籌組或參加工會都畏首畏尾。

第三級的極弱勢勞工,即所謂的非典型勞工(如派遣工),此次嘉聯益公司解僱的員工多為短期派遣工,不但薪資低,勞動法令保障少,因為可被取代性較高,成了用完即丟的極弱勢勞工,保守估計全台約有八十萬人。平平都是勞工,優勢勞工、弱勢勞工和極弱勢勞工在勞動權保護上,際遇迥異,結果大相逕庭。在華航罷工事件沸沸揚揚之際,一樣勞工三樣情,或許才是勞工與政府應該誠實面對的課題。

蔡總統的勞動政見,除了「建立公平的集體勞資關係」外,「立法保護非典型勞動」也是重點。然而,不要說罷工事件處理上,只停留在公營事業優勢勞工的樣板個案,看不到為弱勢勞工爭取勞動權的進步做法。從「一例一休」案中,可見勞動主管部門對於弱勢勞工處境的不解與漠視。

完全執政的總統,任期已快滿三年,「派遣勞工專法」連個影子都沒有。元宵節前夕,朝野立委在議場前高歌歡唱,卻不知弱勢勞工與極弱勢勞工的悲歌要唱到何時。

(作者為台聯組織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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