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公開完整調查報告

◎ 楊永年

近來閱讀十年多前,由美國審計總署(隸屬國會)針對卡崔娜颶風,撰寫兩份和非營利組織運作的詳細調查報告。卻看不到我國重大事故的真相調查報告,讓人憂心悲劇或錯誤重演。

遠的議題不談,從去年八二三大雨,造成南台灣淹大水,以及去年十月廿一日台鐵普悠瑪出軌重大車禍事件,這兩起重大事件,理應有獨立第三方進行深入與完整的調查並公布報告。但幾個月過去了,仍未見出爐。

報告是否追究官員責任,不是重點,重點在於,我們想知道重複的錯誤能否避免。或者,如果沒有釐清事故真相,公共安全仍可能隨時存在威脅。例如八二三水災造成馬路坑洞問題是否解決,以及台鐵出軌賠償是否獲得共識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我們會懷疑這些問題會否重複發生。難道要看到這樣的調查報告,有這麼難嗎?作者推測可能的原因有三:

一、行政機關不重視:理論上,馬路誰鋪的,火車誰開的,這非常清楚。所以行政機關逕行調查,並撰寫報告,輕而易舉。問題在於,行政機關本來就是「當事人」,是重要的利害關係人,要自己檢討自己會有難處,可能因此導致部長都不滿意普悠瑪調查報告,所以這又和下個議題有關。

二、立法機關不積極:由於立法院是負責監督行政機關的單位,必須提出質疑,或應該督促行政機關,成立公正與公開的「調查小組」。但為什麼我們看不到立委積極要求?可能的原因有二,第一,由行政機關出面同樣出現前述利益衝突的難處;第二,立委們可能會認為,依他們目前的職權,也只能要求行政機關提出調查報告,因此這又和下個因素有關。

三、監察院運作不健全:關於政府機關(官員)違失、彈劾、懲處、調查等,均由監察院(委員)發動。而且,因為審計部隸屬監察院,擁有行政機關的經費支出資訊,擁有豐富的行政資源,可以進行事故調查。何以監察院不做這事?作者很難揣測具體的原因,但從這兩年監委關注(進行調查或展開約談)的議題看來,對於事故調查,似乎政治考量因素居多。但畢竟政府官僚體系重大事件調查,仍屬監察院職權範圍,仍應承擔責任,否則就是失職。

綜言之,看不到公正、公開的獨立調查報告,絕非社會之福,更是重大的風險與危機。

(作者為成功大學政治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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