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官場百官警示燈

◎ 施明雄

馬英九時代的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貪污案中的財產來源不明罪,經過六年多漫長的審判終於定讞要坐兩年牢,並在九月三十日入獄,不過他重判十三年半的貪污罪仍待審中,對審判高官貪污案比老牛拖車還緩慢的台灣司法,真是讓人民難以理解。

林益世在二○一○年尚擔任立法委員時,協助地勇公司陳啟祥取得爐下渣和轉爐石的契約,收受地勇公司六三○○萬賄賂,可是林貪得無厭,在兩年後升任行政院秘書長時,再度利用官威想助地勇公司取得與中聯公司續約,並爭取中聯、中耀公司的爐下渣契約而成「三方契約」,再向陳啟祥索賄八三○○萬,獅子大開口,實在嚇死人太囂張,商人忍不住不得不向特偵組舉發。

國民黨的法院在政黨政權尚未輪替以前,可說是全部用來對付黨外異議人士的,在蔣氏威權統治時代,聽話的忠心的官吏貪得再多也不會出代誌,就是失去政權後,不是有個姓陳當過國民黨高官的,還公開教唆政府官員能混就混、能撈就撈,然後連時任王金平立法院秘書長的林錫山都向商人索賄數千萬現金,台灣幾成貪污的共和國。

林益世被特偵組扣審偵訊,如果不是商人陳啟祥出示完整的錄音證物,一定鐵口否認,檢察官展出鐵證般的物件,讓林益世百口莫辯無法抵賴,結果全家都涉嫌犯案,連年老的母親都被判五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林益世此時正是馬英九重點栽培的人物,人又長得富裕相,林家更是高雄地區政治世家,本就家財萬貫,但他家無視社會上多少飢寒貧苦百姓,母親竟然甘願將貪污所得的美金燒毀。

那麼好的收入、那麼高尚的職位,為何還要貪得無厭,令人驚駭疑惑,都什麼時代了,能將藉勢藉端貪得的錢財,銷跡滅蹤吞得下口?林益世一家人真是貪婪又愚蠢,不過他們的劣跡,希望能成為官場百官們的警示燈,提醒在位者不能忽視潔身自好的警號,鞭策著當官的人們往正途前行。廉政知恥利民利己,歪哥路不能走。

(作者為政治受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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