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洪慈庸條款」不是重點

◎ 張勳慶

今年六月修正通過的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有所謂的「洪慈庸條款」,那就是服役滿一年者,若無意願再繼續軍中發展,可採取賠款後退伍。國防部高度擔憂此門一開,會造成投資成本較高的飛行員和軍醫「認賠殺出」。因為以飛行員薪資而論,軍中少校約十三萬元,華航或長榮航空二十萬元起跳,若再加上自民國一○一年到一○五年四月,計有八二九名軍官用精神疾病(裝瘋賣傻?)理由退伍,將造成募兵和建軍被掏空。

首先,國軍在少子化和高科技走向下,必須正視自身無法免除人力市場化競爭的挑戰。除了薪資外,整個領導制度,若仍停留在老粗軍閥醬缸中,那才是造成人力外流的主因。這也是就算民間薪資低些,一些年輕人仍不願到軍中發展主因—內部升遷不公,有過下扛,有功上攬,濫權當成便飯,自我踐踏尊嚴,不也是一股惡質職場生態?

再回到洪慈庸條款是否會造成軍中人力逃亡潮發生,未必如此!因為就以日前民用機師罷工風波,以及所有行業都會有一定資訊流通,要跳槽到民間的軍人,也會自評既有保障與競爭商業下的比較差異,否則何以連高薪機師都鬧罷工,又沒完沒了紅眼上班?國防部與其擔憂此一賠錢退伍條款,還不如自省,內部反淘汰的外推力何以如此長期存在又巨大?假如不能徹底組織改造,斷絕人脈、派系等山頭文化,那根本不用洪慈庸條款,自會潰不成軍又向民間轉進千里。

同樣的,一旦軍人要提早退伍轉到民間,企業用人前也會考量其動機與能力,尤其用「精神疾病」之名退伍者,企業經營者難道不會懷疑其抗壓性、情緒管理和與人溝通能力?甚至是否心態上過於投機,把工作當成換股操作?

所以國防部實在無須過度放大洪慈庸的賠錢退伍條款,而是真正深入檢討、改進軍中生態是否與時俱進,而不是還停留在民國初期的老土、老粗。

(作者任職文化機構,新北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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