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鏗鏘集》近代秩序

違章建築是脫法、違法的空間構造,在台灣的都市和鄉村都存在,尤以都市影響景觀為甚。(資料照)違章建築是脫法、違法的空間構造,在台灣的都市和鄉村都存在,尤以都市影響景觀為甚。(資料照)

違章建築是脫法、違法的空間構造,在台灣的都市和鄉村都存在,尤以都市影響景觀為甚。若加上並不算違法的鐵窗,造成許多因火災不易逃生的悲劇,日復一日,年復一年,不斷在新聞報導中上演。

車禍頻頻,幾乎每一天的新聞報導都有亡命事故。不遵守交通規則、酒駕,高速公路和一般車道都一樣。明顯的人禍,不只傷人也害己。不管無心或有意,肇事者造成傷害,而被害者無辜的苦情,甚至悲慘,徒呼奈何!

這都是近代秩序未形成的後遺症。近代秩序是法秩序,與傳秩序不同。以交通為例︰從前在鄉間小路或小橋,行進的規矩是尊老先行,而現在呢?以交通標誌紅綠燈號象徵的法秩序,以號誌為準,遵守號誌才形成秩序。

交通的近代秩序,在高速公路最為明顯。快速通行的車輛,駕駛人除了須確認車況良好,更應遵守行駛規範,速度控制、變換車道、超車…,都必須確實依照規則。在一些歐洲國家,譬如德國,行駛高速公路不限速,正常狀況亦不會發生車禍,這就是近代秩序之助。

進步國家通常近代秩序良好,亦就是法秩序良好。建築物會依法規設計建造,取得使用執照後不會逕行任意改裝加建。建築法規的建蔽率、容積率、消防、景觀…,莫不如此。但在台灣,不說一般市井小民,即連官署建築也充滿違章構造,不出事則已,出事則不可收拾。

問題出在台灣這個國家的戰後,沒有真正的法秩序形成的近代秩序。黨國體制、戒嚴時代,統治權力本身的合法性不說,戒嚴控制的是人民的思想、精神,而放縱某種身體的脫法違規。某種意義是控制心靈而放縱肉體、控制文化而放任經濟。這也是戒嚴長時期能被忍受而無重大反抗動亂的原因。

累積的弊病是社會物質性功利主義性強、精神性的意義、價值追求心弱。只依賴傳統的倫理、道德性,台灣社會在被稱許的良善人性雖顯示好的一面,但法秩序未落實,近代秩序未形成,讓台灣這個我們自認的國家尚不能稱為一個進步國家。人命喪失於車禍、違建火災的數目,顯示的正是血淋淋的控訴。

(作者李敏勇,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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