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實價登錄這樣行嗎?

◎ 李基勝

報載:關於實價登錄,內政部將改弦易轍,在現行實價揭露權狀總面積的拆算單價外,增加欄目,揭露「主建物+附屬建物」拆算單價,推估該欄目單價平均會比含公設單價高出三成,因為目前研擬方向是以權狀坪數平均打七折的方式去攤提總價。

建物的公設比例隨個案而異,並非固定不變,內政部既意欲排除公設計價,豈能一刀切全部以權狀坪數打七折?再者,以總價除以「主建物+附屬建物」,必然拉抬單價,豈無製造房地價格上漲假象的嫌疑?

以登記總坪數計價,不分主建物、附屬建物、公設及車位等各項內容的差異性,固然是錯誤的惡習,有利建商,不利買方。但漠視公設,不計入總面積,不予計價,也未必妥當。例如游泳池,室內室外的價值不同,常溫與恆溫也不同;游泳池不能計價嗎?停車位,或能登記為專有,有的要抽籤,其計價方式也不同;公共樓梯寬窄、電梯大小也會影響進出,也影響價格,不是嗎?

實價登錄,與其由官方隨意挑三揀四揭示不完整訊息,不如將登記簿上的標示登記全部揭露(頂多遮蔽門牌號碼),讓買方有機會自行計算、比較,更能達成房價透明化的施政目的。否則,如報載的內政部腹案,縱然不會是提油救火,也是徒然製造新問題,無濟於事!

(作者為立法院法制局助理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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