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真好康

◎ 楊明 、揚帆

報載國民黨在二○○六年底以五十七億元,將中廣出售給趙少康及旗下的「好聽」、「悅悅」、「播音員」、「廣播人」等四家公司,但趙只願出十億元購買廣播媒體部門,且係購入股份,故廣播媒體仍依附中廣本體之內。亦即係持有中廣五十七分之十的股權,非另交由其他公司獨立擁有媒體頻道權。華夏公司(百分之百持有中廣)因此與趙少康簽下「股份轉讓契約書」,廣播十億元、資產四十七億元,十億元部分由前開四家公司支付兩億元簽約金與中廣持股股東華夏公司,餘八億元分五期付清(至一○二年付訖,又有無約定分期付款利息?)另四十七億元由同四家公司簽發五十五億元本票,約定未來處分房地產後歸還給國民黨。報紙無法解讀的是,支付兩億元後過戶股數是三.五%,或十億元的十七.五%,更或為一○○%?

由上可知,趙少康確實以兩億元資金接手經營五十七億元龐大資產的中廣公司,他雖然一再否認非「僅花兩億的無本生意」,那不然他又於何時另投入資本?

到底他的十億元僅「購買廣播媒體部門」,這「廣播媒體部門」指的是什麼?據立委陳其邁查證指出:「國民黨當年委託的鑑價公司,僅根據資產負債表及帳面淨值,估出頻道十億元、資產四十七億元」。另報載亦依檢調調查指出,趙只花十億元買含流行網等八個頻道的廣播,由上皆得知,十億買的僅是頻道,就如遠傳、台灣大,以及現在NCC標售的4G、5G頻段使用權,動不動幾百億,但買了頻段使用權,若不再投入軟硬體建設,僅憑頻道就可發話上路,就可營業了嗎?

趙先生又辯解說,如果計程車司機跟銀行貸款或向車行融資買一輛計程車,司機每天辛苦開車賺錢,賺到錢後拿去付當初買車的錢,難道是無本生意嗎?趙先生比喻得好,你約定買了一部車或一家車行,價金五十七萬元,但後來你說你車子不要,你只願花十萬元買營業車牌或車行營業執照,車子由你暫保管,賣了車子你會還給四十七萬元,開立五十五萬元本票保證。你不再投入資本另買設備—車子,你拿了一張牌照每日到處閒逛?或仍開著保管的車子出車營業?其每日所得則歸你那僅有的牌照或營業執照所有?天下哪有這種「好康」的事?請趙先生再加以說明。

(作者為會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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