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渡」撰的林江邁故事

■ 陳儀深

台北市政府文化局委託、由楊渡策劃製作的紀錄片《尋找二二八的沉默母親:林江邁》,上個月十八日公開發表以後,由於片中林江邁的女兒林明珠,描述一九四七年二月二十七日傍晚緝煙事件之前,有一位軍人模樣的外省人取她盤子裡的散煙抽,沒先付錢卻將另一隻手伸進口袋,旁人以為他要掏槍而引起鼓譟,這位「外省軍人」聽不懂台語,頓時緊張、立刻付錢就走云云。這段講法聞所未聞,引起阮美姝女士的不滿,阮女士曾在二○○一年訪問過林明珠的哥哥林匏螺,林匏螺轉述母親林江邁的回憶並沒有外省軍人「語言不通」這一段。

林明珠根據的是當年十歲在現場的記憶,林匏螺雖不在現場但根據的是母親的講法,也許各有所本,也許都不足為證。

吾人翻開檔案,一九四七年二月二十八日下午,警總軍法處針對專賣局專員(或稱查緝員、煙警)葉得根、鍾延洲調查訊問做成筆錄;同年三月八日,高等法院詢問證人林江邁也留下一篇筆錄。情形大致是:二月二十七日下午專賣局根據密報,派葉得根等六人會同警察大隊四名員警,一行十人先往淡水查緝私煙,結果不如預期,大約傍晚六時左右回到台北市區,他們知道夜間發賣私煙的地點在天馬茶房附近,到達時果然發現一兩千包(即一兩百條)。葉得根聲稱沒收時有經清點並開收據,但立遭群眾攻擊、搶奪、打翻卡車,於是請求憲警鎮壓。

據林江邁描述,她在七時左右頭部被打傷、流血、暈倒,送醫後大約十一時醒來,住院直到三月五日返家;住院費用八百元,但三月一日(官方)有人拿五萬元來慰問。值得注意的是,檢察官問「他們查緝你香煙用什麼話同你說的呢?」答:「他們用本地話向我說的。」

綜上,連林江邁本人都分不清楚打她的人是查緝員或是警察,當年只有十歲的林明珠怎麼知道還有一位外省「軍人」呢?何況林明珠敘述的插曲不論是否真實,都與二二八事件的背景、經過、結果、責任追究無關,吾人聽聽即可,實不必太熱心回應。楊渡口口聲聲「回歸到一個台灣女人的角度」,然而林明珠如果不是嫁給外省人—陳誠的侍衛曾德順,恐怕就不符合楊渡「超越族群」的生命原型、就不值得他這般深情「凝視」了。畢竟,林江邁並沒有因為二二八而喪失親人、而生活陷入困頓,她且是第一個受到慰問「補償」的人,所以,還有百千個噤聲數十年的二二八母親更值得我們關心吧。

(作者為中研院近史所副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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