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林安泰古厝辛酸四十年

◎ 林芬郁 

今年正當台灣歷史學界在紀念二二八事件七十週年、解嚴三十週年與反核運動三十週年時,掀起台灣文化資產保存運動的「林安泰古厝」保存運動四十週年,卻被文化界遺忘了。一九七七年,林安泰古厝因位於敦化南路預定地上,即將拆除之際,引起熱愛古蹟人士挺身捍衛,最後保存運動雖然功敗垂成,但在台灣文化資產保存上掀起漣漪,更促成一九八二年「文化資產保存法」的制定,可說是開啟台灣文資保存的重要里程碑。

翻開台灣文資保存歷史,一九八一年成立文建會掌管文資保存事務,初期文資登錄的都是公共建築(總統府、監察院等),無土地產權與都市開發的疑義。之後文資審議權在各縣市民政局,對特定空間賦予文資詮釋,主要在教化國家認同的文化價值。一九九○年政權轉換,文化政策轉為「社區共同體建構、古蹟保存社區化」,待公民意識抬頭後,國民為保衛家鄉的文化資產,卻與地方官僚爭議不斷。

台灣是否隨時代進步而保留下更多的文化資產呢?回首近年來台北、台中、彰化等地文資慘案烽火連天,只見少數文資捍衛人士與官僚對峙,看似「由下而上」的文資保存漸成氣候,但文資現勘時三至五名審查委員在專業不足或意識形態作祟下就判定文資的生死,導致許多具文資價值的物件被「賜死」,令人痛心。在首善之區的台北市,慘遭穿腸破肚的南港瓶蓋廠盡失歷史感,被位移的新北投車站、三井倉庫與歷史脈絡斷裂,文化部長所提「透過歷史現場的再造,讓歷史記憶回到人們生活空間」的「再造歷史現場計畫」在此蕩然無存,更遑論其他縣市,小市民只能卑微地要求文化局別再破壞歷史記憶了。於此籲請文化部設置民眾可以「上訴」為文資申冤的機制,或當地方政府不作為或胡為時出來主持公道。

目前文資保存中屢見與都市開發衝突,問題在於面對開發案時,相關局處沒有迴避文資審議,如南港瓶蓋廠、三井倉庫遷移案皆是。又,如需重啟文資審議時,文化局往往要求民眾提出新事證,然而,研究調查並非提報人的義務,是否本末倒置了?近日,政府出資修復的市定古蹟臺陽礦業公司平溪招待所上網賣屋、北投神社狛犬被搗毀,國民文資概念的養成實在刻不容緩,值此文資保存運動四十週年的歷史時刻,這些都是我們該深思的議題。

(作者為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地理系博士候選人)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評論網】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編輯精選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