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還給海洋研究船隊一個公平安全的環境

◎ 廖念漢

因親人去年意外往生,遂辭去兼任教職,應聘於中山大學海研三號的大廚,藉由忙碌沖淡思愁。與船上及海科大助理人員聊天,對研究船的人文環境有了初步了解,僅提出個人淺見,俾供相關單位參考策進。

研究船大致分為航海、輪機以及探測等三個部門,均由船長統籌指揮與管理。所有甲板及輪機部門人員皆須通過「河海人員特考」及格,並取得交通部核發之「船員適任證書」,連大廚亦須具備丙證及四小證始可任職。

今基於「薪資須與學歷專業成正比」之原則,本船探測部門實有檢討空間。僅以電子技正論,其自八十三年以某私立工專電子科之學歷迄今,無再自我進修專業之學歷(基本電腦操作生疏),更離譜的是沒有國考相關電子技正資格(而探測技正之學歷與台大海研一號亦形成天壤之別)。

再者,本船電子儀器每年固定送美國原廠維修,如有故障,就私下委請台大「貴儀中心」來船修理(參數調整即可),數十年如一日。是以造成其為本船學歷最低,但薪資卻僅次於船長之現象(其岸薪為七萬六千五百元,加上出海加給超過十萬元以上,相當於大學教授的薪資)。

揆諸台灣目前三艘研究船,探測部門之任用標準不一,且《管理使用要點》亦未適時修訂(台大七十五年訂頒至今),致學歷參差不齊,是以教育部、科技部是否連同年底下水之《勵進號》統一併入檢討,俾訂頒一公正之任用規定(含薪資結構)?

再論專聘與委外制。猶記海研五號翻覆時,國立海大校長張清風曾直言:「船長及船員不是清潔工!」基此,船員如為「專聘」,則所須之人力配額,應多於現有人力之安排,方能克服當前船員因休假所須之人力調度。

如採「委外」,雖可避免人員管理及節約經費,但船員操作之熟悉度及緊急應變能力,當不及專聘人員來得嫻熟。上述兩制皆有利弊。如經費許可,基於航行安全及研究品質,專聘當為首選。

欣聞海研一至三號將汰舊換新,二年完成建造之際,藉此懇請相關單位在船員任用上,務須以「專業及證照」為首要條件,杜絕一切關說及「黑箱作業」,俾還給海洋科學研究之莘莘學子一個公平競爭的機會。

(作者曾任海研三號大廚、國防部軍事監獄政戰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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