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新聞內容NCC都不管?

◎ 陳興男

一九九三年開放有線電視系統合法經營後,台灣的電視頻道市場即進入戰國時代,各家新聞台如雨後春筍,且二十四小時不停播放,與過往僅有少數無線電視台相較,目前除公視新聞外,驚人的量變雖帶來質變,但不是向上提升,而是濫竽充數,各電視台多的是放送行車紀錄器錄製的車禍影像、社區互砍互罵或小額消費糾紛等內容。

上述問題成因之一為現今網路發達,百姓常透過網路分享影音到臉書爆料公社、PTT等社群網站,不料卻成為電視台新聞取材的來源,這些爆料內容有聲音、有影像,充分滿足電視播放的要件,也大量節省新聞採訪所需的時間,但民間上傳網路影音,不見得上得了全國檯面。

更有甚者,黃金時段之新聞內容竟有消費商品、電視節目或影視新人的置入行銷,毫無新聞價值與公益性,卻能堂而皇之地登上電視新聞搞宣傳,民眾的收視權益誰來把關?故認主管機關應負起監督之責,除消極地監控播放內容是否違反公序良俗外,尚須規範新聞放送內容的範疇,大舉提高國際要聞、中央與地方政府重大政策及建設進度、風土民情,甚至好人好事等新聞的比例,以減少社會治安敗壞之觀感與犯罪模仿效應,增進人民對政府施政之認識,並擴展國際視野。

(作者為檢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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