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鏗鏘集》中華民國宣佈過獨立嗎?

台灣是一個舉世未見的獨特國家,它事實獨立於任何國家之外,在法理上,普遍也認為沒有「宣布獨立」的必要,但不需要「宣布獨立」的理由,表面相似,對台灣前途卻有重大差異。

台灣是一個舉世未見的獨特國家。(維基共享)

改變憲法體制,成為第一位台灣民選總統的李登輝,以「主權在民」之說,認定台灣透過民主選舉已成為主權獨立國家;民進黨的台灣前途決議案,也主張主權在民,認定現狀就是主權獨立國家,未來改變需要二千三百萬人民決定。

但把外來憲法強加給台灣的統派,別有用心的混淆是非,另提不需要「宣布獨立」的理由,其經典之作就是馬英九在紐約的油嘴:你聽說過一個國家宣布獨立兩次嗎?「我們」早在一九一二年就是獨立國家了,我要怎麼第二次宣布獨立?

馬英九整段話是白賊,背離事實:菲律賓就「獨立」過兩次,第一次是從西班牙獨立,第二次是從美國獨立。

他所謂「我們」,如果指「台灣」,那一九一二年台灣是日本殖民地,絕非獨立國家;如果是指「中華民國」,那中華民國並未曾「宣布獨立」,領土也沒有台灣。

一九一二年的「中華民國」,外交照會只稱「推翻專制政府,建立民國」,那是成立新政府取代清朝,並不是宣布從大清帝國獨立;臨時政府外交總長王寵惠向美國也只要求儘快承認「我們的政府」。

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中華民國,也是「中國」的革命改朝換代,毛澤東不是「宣布獨立」,而是宣布「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府成立」。

馬英九胡言牽拖的理由包藏禍心,故意無視舊金山和約未定台灣歸屬,挑戰台灣民主與主權在民,替中國對台灣的主權主張幫腔。(作者王景弘,資深新聞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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