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零流浪犬 德國這樣做到的

◎ 劉威良

近日BBC報導,桃園市公立收容所教育園區園長簡稚澄在去年五月服用動物安樂死的藥自殺。雖然事件已過了一段時間,但再次看到此新聞,受到世界媒體關注,除了讓我們鼻酸外,更應該深切反省政策的盲點。

德國沒有零安樂死的規定,但卻也幾乎不做人工安樂死,而街頭沒有流浪狗,原因在哪?因為政府花錢教育民眾的經費,與台灣過去殺狗的經費比例一樣多。他們花錢教育民眾,培養正確飼養及領養的觀念,並且嚴格執行控管棄犬源頭。德國管理狗,完全不是基於道德與愛心,而是基於人的公共安全。

他們管理狗的概念,與管理車輛是幾近一樣的道理。養狗者要繳稅,這不用多說。惡意棄養狗的罪行,如同造成公共危險的罪行,所以棄犬會重罰。每隻狗的主人,就像擁有車輛的主人一樣,開車者要為自己所開的車負責,狗主人必須管理好自己的狗,所以有動物的第三責任險,動物造成的他人損失,一般都有理賠的風險管理。德國培養負責任的養狗與繁殖狗之觀念,讓德國沒有流浪狗。德國收容所的狗,其實大多來自國外救來的流浪狗。
德國沒有零安樂死的規定,但卻也幾乎不做人工安樂死,而街頭沒有流浪狗。(資料照,記者王定傳取自新北市動保處)

德國的零流浪犬,簡單歸類如下:第一,德國惡意棄犬要罰兩萬歐元,相當於六、七十萬台幣。第二,德國沒有公立收容所。所有收容所都是民間設立,政府依地區市民的人頭補助,或提供水電、土地免費使用與優待補助。第三,德國賣狗有嚴格限制。狗在德國的寵物店是不能買賣的。因為在德國貓狗等同伴動物的法律位階與觀念,就是人的夥伴。第四,為了狗的健康發育與控管犬種隻數,狗的買賣都有民間犬種協會相互嚴格管控。第五,具有動物收容所的動保協會,在動物被領養時,會與新的狗主人訂立契約。法治社會用契約來規範,訂立契約,保障的是雙方權益。

基本上,德國收容所的貓反而比狗多。德國偶爾會見到流浪貓或家貓在街頭遊走,但看不到沒有主人在身邊的狗。一般來說,每隻在街頭的無主狗,都被德國市民盯得緊緊的。因為,無主狗遊蕩,就如同「無主車」在街頭亂跑,若不控管,是會對公共安全造成威脅的。

德國動物收容所的動物健康狀況一般良好。因為這樣,才會讓人有意願到收容所去領養動物,彼此信任是最重要的原則。德國動物收容所的狗,被領養率大多超過百分之九十。德國的管理方式,值得借鑑。

(作者著有《借鏡德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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