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改成及格制就能產出好律師?

◎ 陳頂新

考選部近期以律師素質低落為由,高舉改革的大刀,狠狠砍向律師考試制度。而考選部研擬的改革方法之一,竟是將律師考試改成六十分及格制。惟此種改革方法是否有助於其改革目的之達成,著實令人質疑。

律師考試近期雖有放寬錄取門檻,然而有鑑於其考科繁雜且競爭者眾多,故考取難度仍位居所有國家考試之前端。此外,律師考試錄取分數之數字偏低,亦係多年以來之常態(司法官考試亦同),在二○一一年律師考試改制前,若平均分數達六十分,即具問鼎榜首之資格,先前法界即流傳一則一位考生金榜題名且為榜首,卻因平均分數未達六十分,而被家人誤解考試不及格並痛罵之軼聞。據此,錄取分數之數字偏低,究竟是考生的問題,抑或是命題者的問題,答案不言而喻。實則,命題者評分吝於給予較高之數字,在國考界乃屬常態,若連榜首都無法滿足命題者「及格」之標準,那恐怕命題者本身才是需要被檢討改革的對象,蔡宗珍在擔任考選部長前,亦屬法界知名學者,對於這種扭曲的評分陋習,絕對知之甚詳,恐怕亦曾參與其中,現在竟高喊改革,豈不可笑?

事實上,此次律師考試制度之修正,知情者均明瞭,係因既得利益的律師界大老們力倡,目的就是不希望利益被瓜分。「及格制」只有一個目的,就是減少執業競爭人數,否則,律師素質之良莠究竟與考試幾分有何關聯?難不成考榜首者就一定是大律師,考最後一名者就一定是爛律師嗎?倡議「及格制」的大律師們,當初考取時,每科都「及格」嗎?若改成「及格制」,大律師前來應考,果真有信心自己可以「及格」嗎?

若考選部那麼想要改革律師考試制度,那麼建議先從公布實例題的參考答案開始,如此方能減少命題者的擅斷與恣意,確保考試公平,至於律師的好與壞,原則上還是交由市場來篩選與淘汰吧!

(作者律師高考及格、司法特考及格,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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