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月綢
我是一個勞工,政治立場中立,對於工鬥與勞團所吵的七天假,有一些看法。關於七天假,最早是每兩週工作八十四小時有放假,後來改為每週工作四十小時,取消了七天假,換句話說,這七天假其實根本不用吵(因為早就沒有了),為何現在的政府沒辦法解釋清楚呢?
還有一例一休,有些企業說會增加成本,然後假惺惺的「勉強同意」,真是夠了!哪天是例假、哪天是休假,根本全由資方決定,勞方誰敢不接受呢?若真替勞工著想、要讓勞工多休息的話,應該是把假日出勤的工資提高到二.五倍至三倍,讓老闆「知難而退」,才能讓勞工真正多休息。
(作者為勞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