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健正
近日,經濟部公布離岸風電中長程發展計畫,預計2030年裝置容量達10.9GW、2035年達18.3至19.9GW、2039年達24.7至27.9GW。經濟部也公布離岸風電最新發展成果,截至今年7月,我國已完成508座離岸風力機建置,累計裝置容量達4.9GW,已有8座離岸風場正式商轉;2025年累計裝置容量排名全球第五,單年新增裝置容量排名全球第三。
近日,經濟部公布離岸風電中長程發展計畫,預計2030年裝置容量達10.9GW、2035年達18.3至19.9GW、2039年達24.7至27.9GW。(資料照)這些GW數字雖然精確,一般民眾卻不容易建立具體概念,也增加了公共政策溝通的難度。政府公布能源政策時,除了提供完整的技術數據,也需要協助民眾理解這些數字所代表的實際意義。在核三議題再次引發社會討論之際,若以核三廠作為共同的比較基準,離岸風電的發展規模便容易理解許多。
核三廠共有兩部機組,每部機組裝置容量0.95GW,合計裝置容量1.9GW。若以平均容量因數0.9估算,每年約可發電150億度。目前離岸風電累計裝置容量4.9GW,若以平均容量因數0.45估算,每年約可發電190億度,約相當於1.3座核三廠的發電量。換句話說,從年度總發電量來看,目前台灣離岸風電的規模已經超過一座核三廠。
離岸風電受風速影響,發電具有間歇性,因此需要搭配儲能系統、智慧電網及電力調度,以提高供電穩定性。年度總發電量與穩定供電能力是兩個不同的概念,以核三廠作為比較基準,主要是讓民眾更容易理解離岸風電的年度發電規模。
核三廠共有兩部機組,每部機組裝置容量0.95GW,合計裝置容量1.9GW。若以平均容量因數0.9估算,每年約可發電150億度。(資料照)依照經濟部公布的裝置容量目標,若統一以離岸風電平均容量因數0.45估算,未來發電規模可概略換算如下:2030年裝置容量約10.9GW,每年估計可發電約430億度,約相當於2.9座核三廠;2035年若以裝置容量約19GW計算,每年估計可發電約750億度,約相當於5座核三廠;2039年前後若以裝置容量約26GW計算,每年估計可發電約1,000億度,約相當於6.7座核三廠。
上述發電量均為依裝置容量及平均容量因數0.45推估的概略值,實際發電量仍會受到風況、設備可用率、維修、電網容量及電力調度等因素影響。這些估算的主要目的,是將GW這類專業的裝置容量數字,轉換成一般民眾較容易理解的年度發電規模。
能源轉型涉及技術、經濟、環境及社會等多重面向,也是公共政策與社會溝通的重要課題。將離岸風電的年度發電量換算為相當於幾座核三廠的發電量,可以更具體呈現離岸風電目前及未來在台灣能源供應中的規模。
過去的經驗顯示,新建核能電廠通常需要面對地方居民的疑慮,也容易引發不同立場之間的長期討論。核四歷經二、三十年的爭議,投入約2,800億元,最後沒有投入商業運轉,反映出大型能源建設除了工程技術之外,也需要長時間凝聚社會共識。
離岸風電與太陽光電也可能遭遇地方抗爭,並經常受到各種質疑,甚至被污名化。在傳統能源思維下,再生能源的間歇性往往成為討論焦點,其實際發電貢獻反而容易被忽略。從目前的發展規模來看,離岸風電的年度發電量已超過一座核三廠;隨著新風場陸續建置,未來在台灣電力供應中所占的比重還將持續提高。這項發展值得在能源政策討論中獲得更充分的認識。
不同能源各有其特性。核能具有高容量因數與穩定供電的優勢,也需要面對核廢料處理、核災風險及較長的興建期;火力發電技術成熟,但伴隨碳排放與空氣污染;離岸風電與太陽光電具有間歇性,需要儲能、智慧電網及電力調度配合,同時具有分散式能源的韌性優勢。
火力發電技術成熟,但伴隨碳排放與空氣污染,圖為台中火力發電廠。(資料照)近年來,儲能技術、智慧電網及能源管理持續進步,為提高再生能源占比提供更多技術條件。在極端氣候與地緣政治風險升高的情況下,分散式能源有助於降低電力系統對少數大型電廠的依賴,也能提升整體供電韌性。台灣未來的能源發展,仍需兼顧供電安全、經濟發展、環境永續及社會接受度,並依據各種能源的不同特性,建立相互配合的能源組合。
台灣的能源轉型需要時間,過渡期間如何維持穩定供電,是能源政策必須面對的現實問題。非核家園可以作為長期能源轉型的政策目標,但目標的推進仍需配合再生能源、儲能、電網及備援電力的建設進度。台灣有一句俗諺「吃緊弄破碗」,能源轉型若過於匆促,在替代能源與配套系統尚未完全到位之前形成供電缺口,反而可能增加社會對能源轉型的疑慮。
從這個角度來看,「以核養綠」作為能源轉型過渡階段的一種思考,具有一定的現實基礎。在安全條件、核廢料處理及專業評估均能妥善處理的前提下,既有核能機組可討論其階段性角色,為再生能源、儲能及電網建設爭取更充裕的轉型時間,降低新舊能源交替期間「青黃不接」的風險。隨著離岸風電、太陽光電、儲能及智慧電網逐步建置,再生能源的供電能力將持續增加,能源結構也會隨之調整。核能在過渡期間可以扮演階段性的角色,再生能源則依照建設進度逐步提高占比,形成較平順的能源轉換路徑。
結語
若以平均容量因數0.45估算,目前台灣離岸風電一年的發電量約190億度,約相當於1.3座核三廠;依照政府公布的中長程裝置容量規劃,2035年約可達5座核三廠的年度發電規模,2039年前後則可達約6.7座核三廠。這樣的表達方式,可以把抽象的裝置容量數字轉化為具體的發電規模,也讓離岸風電在台灣能源轉型中的角色更容易理解。而能源轉型需要明確的方向,也需要務實的過渡安排。核能可以討論其在過渡階段的功能,再生能源依照建設進度持續擴大,儲能、電網與電力調度同步跟進,使不同能源在不同階段發揮適當作用,讓台灣的能源轉型走得更穩健。
太陽光電等再生能源的供電能力將持續增加,如台南市漁電共生案場能夠發電兼養殖。(資料照) (作者為台灣產業科技推動協會副理事長)
編輯精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