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開講》立院38.7億預算零刪減,不能只回「蘋果比香蕉」

◎ 再米

立法院三十八億七千六百九十六萬八千元預算初審零刪,引來「寬待自己」的質疑。國民黨立委李彥秀回應,立院與行政機關預算結構不同,拿刪減數相比是「蘋果比香蕉」。這句話指出總額比較的限制,卻沒有回答更直接的問題:為何立法院每一項支出都無須刪減?

國民黨立委李彥秀表示,立法院的預算結構及規模與行政機關完全不同,拿兩者預算「刪除數」與「凍結數」相比,根本是拿蘋果比香蕉。(資料照,取自freepik,本報合成)國民黨立委李彥秀表示,立法院的預算結構及規模與行政機關完全不同,拿兩者預算「刪除數」與「凍結數」相比,根本是拿蘋果比香蕉。(資料照,取自freepik,本報合成)

結構不同,不代表審查標準可以不同。依李彥秀的說法,立法院近七成是固定人事費,仍有二至三成為監督行政機關的業務支出,另有設備及投資。若這些科目全數合理,主導審查者應逐項說明必要與效益,而不是以機關不能相比,讓零刪結果免受檢驗

同一份總預算初審報告顯示,監察院預算已減列七百萬元、凍結二千四百二十一萬九千元,另有十五項保留提案,擬再刪逾二億七千八百萬元,仍待院會處理。立法院預算刪減為零,另已決議凍結一千零一萬五千元;七項保留凍結案又全由民進黨立委提出。這個對照不能證明監察院每一筆錢都該保留,卻足以要求主導審查者說明,為何未對自身提出刪減

總預算初審報告顯示,監察院預算已減列700萬元;立法院預算刪減為0。這個對照足以要求主導審查者說明,為何未對自身提出刪減。(資料照)總預算初審報告顯示,監察院預算已減列700萬元;立法院預算刪減為0。這個對照足以要求主導審查者說明,為何未對自身提出刪減。(資料照)

國會監督可以對不同機關作出不同決定,不能省略逐項理由。若認為監察院效能不彰,就應指出哪項業務無效、哪筆經費與職權無關;若認為立法院預算全有必要,也應用同樣方式接受檢驗。只拿「蘋果比香蕉」拒絕比較,等於承認差異,卻拒絕證明差異足以合理化零刪。

刪得多不等於監督,零刪也不必然是放水。公信力流失,源於立法院要求別人證明每一筆錢,輪到自己卻不提出同等完整的理由。三十八億零刪若不能逐項說清楚,國會揮向別人的每一刀,都會先被自己的寬鬆審查削弱。

(作者為退休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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