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昱培
台泥綠能公司嘉義義竹漁電共生相關工程案爆發3主管涉貪5000萬重大弊案。(資料照)台泥綠能驚傳高層涉收回扣弊案。檢調偵查發現,涉案的幹部利用辦理漁電共生工程的職權墊高工程款,藉此向合作廠商索取數千萬的鉅額回扣,再度引發社會對綠能弊案的關注。
過往常見的綠能弊案,大多是廠商遭地方黑道勒索,或受具審查權限的公務員索賄,故目前政府的相關防弊作為側重於降低黑道與公權力不法介入的「外部風險」;然而本案的舞弊行為係由企業內部員工所為,突顯針對「內部員工舞弊」的防制措施亦亟須強化,茲提改善建議如下:
一、推動綠能業者導入ISO 37001(反賄賂管理系統)及ISO 37301(合規管理系統):
綠能產業涉及土地開發、政策補貼、工程發包等龐大利益,若防弊機制未臻健全,極易淪為滋生弊端的溫床。因此,行政院應責成能源主管機關經濟部,輔導綠能業者導入ISO 37001(反賄賂管理系統)及ISO 37301(合規管理系統)等2項國際標準,積極推動誠信經營及法令遵循,完善內稽查核機制,並強化員工的職業誠信與法遵意識,以有效降低弊端發生風險。
二、建置公私協力橫向防弊機制:
各地檢調及政風單位應與綠能業者建立橫向聯繫機制,定期提供「去識別化」的弊案解析與防制建議,協助業者強化內稽查核,機先降低風險,防杜不法情事發生。
三、將私人企業納入《公益揭弊者保護法》適用對象:
依據國際舞弊防治協會(ACFE)發布的《2026年全球職場舞弊報告》指出,高達43%的職場舞弊(指企業內部員工利用職權牟取私利)的案件是透過檢舉揭發,且其中超過半數來自於企業內部員工檢舉,顯見健全的內部檢舉機制是企業防弊的不二法門,因此,應將《公益揭弊者保護法》的適用範圍,從公部門延伸至私人企業,以完善企業揭弊者權益保障,俾使員工勇於揭發不法。
依據ACFE發布的《2026年全球職場舞弊報告》指出,高達43%的職場舞弊案件,超過半數來自企業內部員工檢舉,顯見健全的內部檢舉機制是企業防弊的不二法門。(擷取自ACFE)對能源九成以上倚靠進口的台灣來說,發展綠能不只能擺脫對外依賴,鞏固能源安全,還能帶動本土產業升級,在全球綠色供應鏈搶占商機。而落實法遵與誠信的產業治理則是綠能發展的重要基石,當綠能弊端能被有效防制,台灣才有淨零永續的未來。
(作者曾任職警察機關廉政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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