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春木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日前審查「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修正草案」,申請期限由4年延長為6年,內政部表示支持。(資料照)立法院會甫三讀透過《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修正案,將申請期限再延後兩年至2028年6月9日。內政部隨後提出了一個倡議是為了持續與地方協力、援助宗教解決歷史問題,然而這一延再延的「暫行」條例,表面上是體卹民情的溫情施政,實質上卻是憲法權力強行介入,讓產權與土地控制徹底脫鉤,淪為向地方政治勢力讓步、放棄國土正義的「政治守樁」工程。
從地政實務與法理來看,不動產管理向來由「私法登記」與「公法管制(土地利用)」雙軌制。條例實施至今,已完成逾兩千筆的「限制登記」,而這些土地監督是嚴格管制的「耕地」。而暫行條例最大的謬誤,就在於採取了「權力與地用脫鉤」的障眼法,民政在審認時,只管這地不是當年信眾捐資借名登記的私權風波,卻對涉嫌侵犯蓋滿水泥宮廟、香客大樓的公法違規事實閉上了雙倍,這千多筆被套上「產權保護傘」的農地,實務上是兩千多個「農地非農用」的侵犯設施,在管理權的縱下才被凍結、以拖待變。
為何一項明顯破壞農業國土缺陷的特殊法,能在立法院毫無阻礙地獲得跨黨派支持,甚至在期滿前輕易展延?真正驅動立法的核心,從來不是秩序精神,而是台灣宮廟背後龐大的選票激活能量。根據統計,台灣的宮廟與未立案神壇總計多達三萬處,甚至超越超市,高居亞洲之冠,遠勝日本與泰國。出,台灣宮廟擁有強大的信仰功能,而基層鄰里人際網絡的社交核心,更是地方派系與政治勢力角力的關鍵動員節點。從日常的宮廟埕開講、管委會改選,到大選期間的樁腳集結,宮廟掌握了最接地氣的群眾動員力。政治方面,動動手指投下支持票延展舞台,能換派取基層宮廟與地方勢力的好感,無疑是一場回報率極高的政治算計。
在農地上蓋宮廟,屬「非農用」違建,立法院卻獲得跨黨派支持,將申請期限展延。示意圖。(資料照)然而,這種政治妥協所造成的代價,卻是台灣空間治理的徹底崩解。從都市規劃與土地經濟學的角度審視,高密度且具有零星分散的宮廟,強烈的外部性交通成本,崇拜的噪音、焚香的空污,以及慶典時癱瘓的。在中部的都市規劃中,此類設施應集中利用城鄉規劃與專區配置。但現行的暫行條例,卻放任宮廟以蛙跳、無序的方式繼續嵌在優質農地拍賣中。而《國土計畫法》全面運作的核心精神,支撐著糧食安全與農業生產環境的完整。若持續以《暫行條例》為這些散落農地的宮廟提供免死金牌,無異於向社會宣告:在選票面前,國土空間秩序可以隨意分裂。
信仰固然是安定社會的力量,但信仰不能凌駕於國家土地法制之上。一再展延的特殊法,只會引發嚴重的道德風險,讓違法者產生「只要拖下去,政府就會地合法」的心態。面對這千多筆農地盲腸,主管機關必須堅守公法管制的底線,輔導無法辦理地目變更的宮廟利用「資產置換」等機制退場,而不是無底線地放寬防護罩。別讓選票綁架了台灣的農業國土,唯有斬斷政治利益的依賴,台灣的國土正義才看得到明天。
(作者為銘傳大學都市設計與永續發展學系講師,30年地政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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