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開講》垃圾費隨袋徵收 不能再讓地方政府閃躲責任

◎ 再米

垃圾費隨袋徵收卡關二十五年,問題已不只是民眾願不願意買專用垃圾袋,而是地方政府敢不敢把垃圾成本說清楚。雙北之外,多數縣市仍倚賴隨水徵收;台中石岡試行二十六年,仍走不出單一行政區。拖到今天,地方政府不能再把不敢承擔說成審慎評估。

問題已不只是民眾願不願意買專用垃圾袋,而是地方政府敢不敢把垃圾成本說清楚。(資料照,環保署提供)問題已不只是民眾願不願意買專用垃圾袋,而是地方政府敢不敢把垃圾成本說清楚。(資料照,環保署提供)隨水徵收看似方便,卻把垃圾費藏進水費。用水多不等於垃圾多,垃圾少的人也未必少付;丟得多的人,反而不必負擔相應費用。當收費和垃圾量脫鉤,源頭減量就只剩宣導,公平也跟著被稀釋。

雙北經驗未必能直接移植,卻足以打破「做不到」的說法。台北推動後,家戶垃圾量大幅下降,資源回收率明顯提高;新北人口多、區域差異大,也能把隨袋徵收變成日常制度。各縣市條件不同,正該拿出時程、配套與成本說明,而不是把差異當成退縮理由。

有人擔心弱勢負擔、專用袋取得不便、偷倒與稽查壓力,這些問題不能輕忽。但問題要靠配套處理,不該被拿來當成長期觀望的理由。地方可以設緩衝期、弱勢減免、分區推動,先從機關、學校、市場、社區大樓擴大;也應公開專用袋收入、清運成本與稽查結果,讓民眾知道自己付的是什麼、減的是什麼。

焚化爐、掩埋場與地方財政承受的壓力,最後都會回到人民身上;怕得罪選票,不該再包裝成審慎評估;示意圖。(資料照)焚化爐、掩埋場與地方財政承受的壓力,最後都會回到人民身上;怕得罪選票,不該再包裝成審慎評估;示意圖。(資料照)行政院推動資源循環相關修法,方向已從末端處理轉向源頭減量。若中央談循環,地方仍把垃圾費藏在水費裡,減量就難以真正起步。焚化爐、掩埋場與地方財政承受的壓力,最後都會回到人民身上;怕得罪選票,不該再包裝成審慎評估。

隨袋徵收不必一夕全國齊步走,也不該把成本粗暴推給民眾。但地方政府至少要提出時程表、配套表與成本表。垃圾不會因收費模糊而消失,只會被推給下一任、下一代與下一座掩埋場。要被檢驗的,不是民眾能不能適應,而是地方首長還要躲多久。

(作者為退休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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