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前言︰本系列三篇文章旨在提出並論證「中華聯合體」(Union of China)方案,作為「一國兩制」之外的制度替代想像。本文主張,兩岸僵局的根源不只是統獨對立,而是「統一」長期缺乏一套雙方皆可接受的制度定義。若統一只能等同於吸納、收編與併吞,台灣社會自然不可能接受;但若統一能被重新理解為一種非吞併式聯合,則兩岸或許仍存在避免戰爭與重建政治秩序的制度空間。
本文借鑑不對稱聯邦制等比較政治經驗,嘗試建構「中華聯合體」的最低制度條件,包括台灣主體性、民主自治、安全保障與平等參與。然而,這個制度安排與定義的工作,無法由任何單方、也不能繼續用「九二共識」或「反台獨」的舊語言敘事來完成。它必須由台灣社會,和兩岸華人公共論述空間,群策群力重新造起。這個問題不需要今天就得到答案,但台灣社會,以及所有認真思考和平的人,不能再迴避它。當「吸納併吞與對抗到底」成為僅有選項,戰爭就不再是假設問題,而只是日程快慢的必然結局。
◎ 李其澤
兩岸問題之所以長期無解,表面上看是統獨對立,實際上更深的死結在於:兩岸對「統一」這個詞的理解,早已徹底錯位。
北京所說的統一,是台灣回到中央治理架構之下;台灣多數民意所拒絕的,正是這種被納入、被收編、被降格的統一。雙方使用同一個概念,實際指向的卻是兩種完全不同的政治現實。
北京所說的統一,是台灣回到中共中央的治理架構之下。(美聯社檔案照)這不是單純的認知落差,而是制度邏輯的根本錯位:一方理解為「加入」,另一方理解為「被納入」。只要這個語意斷層不被拆解,任何關於和平、對話、制度化的倡議,都會在進場之前就被雙方各自的解釋結構吞噬。
因此,若真要為兩岸未來打開新路,第一步不是爭辯要不要統一,而是重新界定:什麼樣的統一才具有正當性?什麼樣的統一,其實只是吞併的修辭版本?
要看清這個問題,必須先理解北京版統一的制度邏輯。過去幾年,北京的論述看似多變,實質卻始終鎖定同一條軸線:中央吸納。二○二五年十月,新華社署名「鍾台文」的兩篇文章——〈台灣問題的由來和性質〉與〈兩岸關係發展和統一利好〉——描繪統一後的願景:「愛國者治台」、高度自治、台灣同胞「可以真正當家做主」。語言看似友善,但只要仔細閱讀就會發現一個結構性祕密:所有的「自治」、「尊重」與「保障」,其權力來源都是中央的「充分尊重」、「充分保障」、「充分照顧」。
換言之,台灣獲得的不是權利,而是授予;不是主體,而是受惠者。這與廈門大學台灣研究中心主任陳先才近期提出的「外島到本島」漸進式領土統一論完全相通——先將金馬澎等外島納入大陸行政治理體系,再對台灣本島形成「合圍之勢」。這兩種論述看似一柔一硬,底層預設卻完全一致:統一的方向是單向的,是由中央向地方延伸的。
廈門大學台灣研究中心主任陳先才近期提出,先將金門、馬祖及澎湖等外島納入中共的行政治理體系。(資料照)台灣社會之所以強烈排斥,並非出於抽象的意識形態,而是因為這套邏輯在制度上等於預設了主體性的消失。當一方的未來是由另一方定義、授予與解釋,所謂「和平統一」就很難不被理解為被吞沒的開始。
四月十日的「鄭習會」,正好展現了這種邏輯的表層柔化與內核延續。
習近平在公開談話中未直接提及「統一」或「一國兩制」,據國民黨內部說法,這是北京在語言上刻意節制,以避免讓國民黨難以承受;但他仍反覆強調「國土不可分、國家不可亂、民族不可散、文明不可斷」,並將兩岸關係的未來定調為「牢牢掌握在中國人自己手中」。詞彙可以更柔,底盤並沒有變。國民黨副主席張榮恭事後坦率承認:「國際上沒有人認為大陸會放棄國家統一的目標。」這句話本身,就是對這個底盤最清楚的註腳。
4月10日的「鄭習會」,習近平強調「國土不可分、國家不可亂、民族不可散、文明不可斷」。(歐新社檔案照)香港經驗更讓這種不信任達到頂點,也使台灣社會對「高度自治」四個字產生制度性免疫。《基本法》曾寫下五十年不變、高度自治、港人治港,承諾何其具體;但從《港區國安法》到選舉制度改造,再到「愛國者治港」條款化,已清楚說明一件事:當所有保障最終都繫於中央政治意志,而不是具有硬約束力、並有獨立爭端解決機制的制度,所謂自治就只是可撤回的授權,而不是不可侵犯的界線。
香港的教訓不在於中央「後來食言」,而在於整套制度設計從一開始就沒有把中央的解釋權真正關進籠子裡。這不是執行階段的意外偏差,而是制度本身的結構缺陷。因此,今天若還有人試圖用舊式「一國兩制」語言來說服台灣,只會得到更深的反感,而不會得到更高的信任。
「港區國安法」的實施已為香港帶來結構性轉變,所謂自治只是可撤回的授權,而不是不可侵犯的界線。(法新社檔案照)民調數據把這一點說得很清楚。民主文教基金會四月發布的調查顯示,七成五以上台灣民眾支持「主動談判、爭取最佳條件」,僅極少數主張完全不接觸;六成以上認為加強交流有助維持和平穩定。這組數字值得所有政策倡議者讀兩遍:台灣社會並非拒絕對話,多數人甚至支持主動接觸;但他們拒絕的是,在「被吸納」前提下的對話。
因此,真正值得討論的,不是如何修補舊的一國兩制,而是如何重新設計一種非吞併式的整合模式。
如果統一必須同時滿足和平、對等、民主同意與不被吞併這四項條件,那麼它就不該是單方吸納,而應是一種雙方共同構成的新政治安排。這也是筆者將在下一篇專欄提出「中華聯合體」構想的起點:統一不是消滅一方,而是重組雙方;聯合不是納入,而是共立。
當然,任何這樣的構想都不能脫離最基本的前提。至少有三條底線不可缺少:第一,台灣不推動法理台獨;第二,北京放棄以武力改變現狀;第三,任何安排都必須經台灣人民自由同意與公投追認。這三項條件不是附帶說明,而是正當性本身。少了第一項,北京會把一切視為拖延獨立的技術操作;少了第二項,台灣會把一切視為被吞併前的最後糖衣;少了第三項,整個安排將失去民主正當性,淪為密室交易,而這正是香港經驗留給台灣最深的陰影。
民主文教基金會四月發布的調查顯示,七成五以上台灣民眾支持「主動談判、爭取最佳條件」。(資料照)所以,若統一永遠只是收編的代名詞,兩岸就注定只能在吞併與對抗之間擺盪;但若統一能被重新理解為一種不對稱、對等、並經民主追認的聯合安排,那麼至少在制度想像上,兩岸才可能離開目前這條越走越窄的死路。而這個重新定義的工作,不能交給北京單方完成,也不能繼續用「九二共識」或「台獨」兩套舊語言互相否定。它必須由台灣社會,乃至整個華人公共論述空間,重新動手寫起。
(作者為彰師大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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