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沈言
國民黨人士楊智伃、鄧凱勛赴北檢按鈴申告,指控管碧玲公布中國船艦示意圖涉及洩漏國防機密,認為相關資訊可能暴露我方監控能力,對國安構成風險,並直接訴諸刑責處理。
海委會主委管碧玲批評中國對台長期的共機共艦侵擾,公布6艘共艦及2艘海警船位在台海周邊的位置。(取管碧玲臉書)
但問題在於,該圖僅呈現大致位置,未包含經緯度、即時時間或任何偵測方式。這類資訊本來就屬於可觀測的海上動態,透過商用衛星影像與公開資料即可掌握。只要不涉及精準定位與偵測能力,通常不被視為機敏資訊。
如果連這樣的內容都能被認定為洩密,那確實近乎沒有常識。但問題也正好在這裡。這些人不太可能真的分不清什麼是機密,更可能的是,他們其實分得很清楚,只是在特定時候選擇不這樣說。當公開資訊可以被重新定義為風險,法律就不再只是判準,而成為攻防工具。
把公開資訊說成洩密,這樣的爭議自古就不少見。宋金對峙時,朝廷內部並不缺情報。金軍南下的動向,邊民知道、將領知道,朝廷也同樣掌握。李綱在朝中據此分析戰局,主張應對,本是敵情判斷;但在主和派眼中,這些話卻成了誇大情勢、擾亂決策的問題言論,甚至被視為洩漏軍機。於是,同一段敵情,可以被當成必要分析,也可以被定義為不當發言。本質從來不是敵情,而是黨爭。
國民黨台北、新北市議員擬參選人楊智伃、鄧凱勛認定管碧玲涉犯洩漏交付國防秘密等罪,日前前往台北地檢署進行告發。(資烙照)
如果依照這樣的邏輯推下去,問題就會變得很清楚。去年發放的小橘書,作為應變與救災指引,是否也應被視為公開敏感資訊而取締。這類資訊本來就需要被廣泛傳遞,甚至必須被刻意公開,才能發揮功能。若僅因涉及行動與位置,就一概納入機密,那不只無助於安全,反而會讓制度失去運作的基礎。這樣的推論本身,已經說明問題不在資訊,而在標準如何被使用。一旦這種標準成立,被影響的不會只是一張圖,而是所有本來就應該公開的公共資訊。
爭議從來不在那張圖,而在有人決定讓它成為爭議。當法律被拿來對付對手,制度就不再是標準,而只是用來對付對手的工具。
(作者為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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