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開講》提到鞭刑 想起林山田老師的教導

◎ 姚孟昌

國民黨立委洪孟楷(左4)召開「面對性侵虐童詐欺亂象 鞭刑公投訴諸民意」記者會,羅智強(左起)、楊瓊瓔、林沛祥、林德福、黃健豪、廖偉翔等人出席。(資料照)國民黨立委洪孟楷(左4)召開「面對性侵虐童詐欺亂象 鞭刑公投訴諸民意」記者會,羅智強(左起)、楊瓊瓔、林沛祥、林德福、黃健豪、廖偉翔等人出席。(資料照)

日前國民黨立委洪孟楷等人在立法院提出「特定重大犯罪增設特別刑法制度(鞭刑)政策公投案」,主張將國家是否有必要針對特定重大犯罪建立更具嚇阻效果的特別刑法制度,交由全民共同表達意見,作為後續制度規劃與法制作業的重要依據。

提到鞭刑這個議題,不由得想起當年林山田老師的教導。

當年讀大一時修刑法總則,授課老師是林山田老師。林老師上起課來跟他的書一樣,黑白分明、嚴肅的不得了。他上課時的語調是課堂上最好的催眠曲,每次上課,學生除了要用心聽明白老師的學說,更要竭力抵抗睡蟲干擾。

那年正好發生湯英伸案, 老師上課特別提到他的著作《刑罰學》。老師講刑罰比講刑法有趣多了,筆者對死刑以及「亂世用重典」的批判態度,深深地受到林老師的影響。

已故台大法律系教授林山田。(資料照)已故台大法律系教授林山田。(資料照)

林老師特別提醒我們這些大一學生,一般人迷信「亂世用重典」,受過現代法治教育的法律人不能跟他們一樣。法律人不僅要堅持刑事正義與憲政精神,更要抵抗立法委員們盲目立法以及民粹的叫囂躁動。林老師因為在德國接受教育,對於當年納粹如何在國會亂政有深刻感受。

林老師強調,無論刑事立法、刑事司法或刑事執行等政策或立法,均須遵循刑事法學與刑事政策學之專業見解與學理;立法者決定某一行為之犯罪化或某一犯罪行為之去犯罪化,都須經刑法專業之考量;切忌跟著群眾的感覺走,更不能依照特定之偏見或隨著媒體製造之「輿論」而作決定

自古以來,執法人員對犯罪嫌疑人之拷打刑訊,不但法律允許的,民眾還很喜歡。社會大眾對於犯罪者之偏見,或出於報復心理對罪犯形成的仇恨態度,往往會令執法者忽視人道原則與正當法律程序,刑罰的暴虐化更是社會大眾難以杜絕的誘惑。是以法律人必須自我提醒,須竭力引導群眾抗拒「逞酷刑、為正義」的習性。

當年以為林老師是隨口感慨,反正考試不考這個,學生因此也不用太在意。後來看到老師發起廢止《懲治叛亂條例》與《刑法100條》的運動,走上在街頭大聲疾呼甚至與軍警抗爭。才明白老師是如此看重他的教導,竟然不計個人得失而身體力行,對老師更是欽佩。於是把老師的教導再度記在心中,直到今日。

如今,洪孟楷委員的提案已取得國民黨52位立委的聯署,甚至民進黨新北市議員卓冠廷還提議加碼,要將通敵與共諜一起加入鞭刑的懲罰範圍之中。政治評論員李正皓還發文表示政府應支持該提案以破解國民黨「大選綁鞭刑」的大絕招。可見,藍營政治人物把鞭刑當作選舉催票手段看待,綠營也有人打算跟進,這正是林山田老師當年的擔憂所在。

政治評論員李正皓在社群發文表示政府應支持該提案,以破解國民黨「大選綁鞭刑」的大絕招。(擷取自Threads@zhlmimi)政治評論員李正皓在社群發文表示政府應支持該提案,以破解國民黨「大選綁鞭刑」的大絕招。(擷取自Threads@zhlmimi)

林老師仙逝多年,而今法律人該如何回應政治人物想在刑法中設立鞭刑的做法?此時,我想起我的刑法老師──林山田先生與他的教導。

(作者為大學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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