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再米
國民黨近日拋出「廢人不廢院」,表態不推薦監委人選,乍看像是在對監察院長年積弊表達不滿,實際上卻是把制度爭議直接推向監察權斷層。當新一屆監委提名程序已啟動,而現任監委任期又將屆滿之際,這種做法不是改革,而是讓憲政機關先陷入空轉,再把空轉後果回頭算在制度本身。
國民黨近日拋出「廢人不廢院」,表態不推薦監委人選,之後又改口提到總統府若有誠意,明示國民黨可推薦人數;國民黨文傳會主委尹乃菁。(資料照)監察院是否該改,當然可以辯論。從提名機制、權限配置到近年爭議頻仍,監察院確有檢討必要;但若真要改革,正辦應是修憲、修法與職權重整,而不是在現行憲政架構尚未改變前,先把人事補實抽掉,再把機關失能包裝成原則立場。反對監察院,可以公開主張廢院;反對被提名人,也可以在立法院行使同意權。唯獨不能把消極不處理說成制度改革,更不能把放空程序說成政治風骨。
這條界線,其實早有清楚答案。司法院釋字第六三二號已指出,總統應適時提名,立法院也應適時行使同意權,以維持監察院正常運作。換言之,可以不同意個別人選,不能讓整體程序停擺;可以在制度內否決,不能先讓制度失血,再回頭指責制度無效。這不叫監督,而是把憲政責任轉成政爭操作。
監察院並非全然沒有實際功能。第六屆監委任內累計糾正四百八十一案、彈劾二百零五人,並收受人民書狀八萬二千一百八十二件。更不能被忽略的是,監察院並非全然沒有實際功能。第六屆監委任內累計糾正四百八十一案、彈劾二百零五人,並收受人民書狀八萬二千一百八十二件。這些數字未必足以替監察院完全背書,卻足以說明它不是可以任意拔除的裝飾機關。
真正負責的反對黨,應把改革方案攤在陽光下,說清楚監察權如何調整、職權如何移轉、過渡如何安排,而不是把不推薦包裝成原則感。國民黨這套「廢人不廢院」,說穿了,不是改革監察院,而是把監察權當成政爭工具,讓憲政秩序為政黨攻防付出代價。
(作者為退休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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