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黃金舜
因動物用藥品市場規模有限,獸醫師不得不使用人用藥品,113年,在藥師、獸醫師及飼主團體共同努力下,通過兼顧動物及人類用藥權益及安全性的「人用藥品用於犬貓及非經濟動物之使用管理辦法」(下稱管理辦法)。卻因有心人士的輿論操作致誤解,更衍生獸醫師和藥師之爭,身為執業藥師,我認為應勇於發聲以正視聽。管理辦法將獸醫師可用於治療動物之「人用的」藥品分為下列類別:
一、人用藥品:
113年,在藥師、獸醫師及飼主團體共同努力下,通過兼顧動物及人類用藥權益及安全性的「人用藥品用於犬貓及非經濟動物之使用管理辦法」。(資料照)中央主管機關依《動物保護法》第4條第2項公告之「供獸醫師(佐)治療犬貓及非經濟動物之人用藥物類別品項」,依114年11月3日公告,共701項,由獸醫師開立購藥證明後向藥局購買。
二、動物保護藥品:
前述管理辦法中之「人用藥品」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登錄,依115年3月31日之公告,共203項,由動物治療機構直接向藥商購買。意即經登錄為「動物保護藥品」者,動物治療機構可直接向藥商購買;其他品項則需由獸醫師(佐)開立購藥證明向藥局購買。
管理辦法通過時,訂於115年7月施行,即是讓主管機關偕同食藥署,輔導藥商將「供獸醫師(佐)治療犬貓及非經濟動物之人用藥物類別品項」盡量申請登錄為動物保護藥品,使獸醫師用藥品向及管道皆能有更多元的選擇。
動物保護藥品品項卻僅占管理辦法人用藥品品項約29%,致部分飼主及獸醫師擔憂未來動物無藥可用之危機;示意圖。(資料照,嘉義縣家畜疾病防治所提供)然二年半之時間屆至,動物保護藥品品項卻僅占管理辦法人用藥品品項約29%,致部分飼主及獸醫師擔憂未來動物無藥可用之危機,更有甚者,二氧化碳、氧氣及氮氣等醫用氣體,竟無任何項目登錄為動物保護藥品,也是造成許多飼主、獸醫師擔憂「半夜找氣瓶」的主因;然只要將醫用氣體登錄為動物保護藥品,動物治療機構可直接向藥商事先購買;甚至藥師公會全聯會也在防檢署於今年3月24拜會時,主動提出將醫用氣體、針劑等較為困難之部分品項,得以寄存在動物治療機構,使用後一定期間內開立購藥證明向藥局報銷之形式,兼顧實際治療需求及藥品流向管理。
農業部及防檢署身為主管機關,當為此類制度之配套措施準備不利負起責任,針對核心必要品項,應積極鼓勵藥商登錄為動物保護藥品,甚至考慮強制登錄之手段,而非讓獸醫師及藥師二團體因為誤解而產生對立,卻隔岸觀虎鬥。
隨國人權利意識提升,對動物權愈加重視,許多國人更已將家中毛小孩視為家人。(資料照,嘉市政府提供)隨國人權利意識提升,對動物權愈加重視,許多國人更已將家中毛小孩視為家人,與早期農業社會以經濟動物作為副業、或維護居家安全等功能性訴求截然不同。動物用藥品品項仍不足以應對實際醫療需求時,使用人用藥品係迫不得已;既為人用藥品,藥師之參與及管理自責無旁貸,此為專門職業技術人員之社會責任,也是對動物權益之支持,而管理辦法之施行,則有賴獸醫師及藥師攜手合作,方能守護動物及人類之用藥權益及安全。
(作者為作者為總統府國策顧問暨藥師公會全聯會榮譽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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