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開講》當「必要性」成為理由 核電重啟背後的風險再定義

◎ 林仁斌

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應是政府不可退讓的底線。然而,當「必要性」成為決策的唯一語言,風險的評估標準,也可能被悄然重寫。近日政府表示,支持台電評估核二、核三再運轉計畫,並以依法行政、減碳需求、AI用電與能源安全為理由,同時強調須符合「核安無虞、核廢有解、社會共識」三項條件。然而,這樣的說法仍模糊了一個關鍵問題:這究竟是法律義務,還是政策選擇?

總統賴清德近日表示要評估重啟核二、核三廠,同時強調須符合「核安無虞、核廢有解、社會共識」三項條件。(資料照)總統賴清德近日表示要評估重啟核二、核三廠,同時強調須符合「核安無虞、核廢有解、社會共識」三項條件。(資料照)事實上,核管法修法僅開放再運轉的可能,並未強制政府必須推動。換言之,是否重啟核電,從來不是「依法必然」,而是政策判斷。當「依法」被用來支撐政策選擇時,它就不再只是原則,而可能轉化為分散政治責任的語言工具。

進一步檢視政府提出的三項條件,其制度基礎仍有待釐清。所謂「核安無虞」,若缺乏可公開檢驗的風險模型與極端情境評估,難以具體成立;「核廢有解」,在最終處置場址與社會同意尚未形成之前,仍停留在政策宣示;至於「社會共識」,亦難在前兩項條件未明確前自然出現。三者若缺乏可操作標準,將難以成為政策判斷依據。

更值得注意的是,支持核電的理由正逐漸由民生需求轉向產業焦慮。AI與半導體確實帶動用電成長,但這並不意味能源政策應由單一產業邏輯主導。國際趨勢顯示,多數科技企業更重視再生能源配置與電網調度能力,而非單一電源擴張。若以核電回應AI需求,不僅難以解決短期供電壓力,也可能在能源結構上產生錯置。

從系統角度來看,能源安全從來不是單一技術問題,而是整體治理能力的體現。電網韌性、儲能部署、需求管理與供應分散,才是面對不確定性的核心工具。相較之下,核電屬於高集中、高風險且高度依賴制度穩定的選項,一旦納入,其承擔的不只是成本,更是跨世代的責任安排。

真正的問題,從來不在於「要不要核電」,而在於:當國家面對不確定性時,是選擇強化制度能力,還是選擇將風險延後處理;核廢料示意圖。(法新社檔案照)真正的問題,從來不在於「要不要核電」,而在於:當國家面對不確定性時,是選擇強化制度能力,還是選擇將風險延後處理;核廢料示意圖。(法新社檔案照)台灣過去數十年對核電的辯論,並非情緒動員的結果,而是對風險、成本與倫理的長期討論。非核家園的形成,正是這種集體選擇的體現。若在缺乏更高標準論證的情況下轉向,不只是政策調整,更是風險分配方式的改變。真正的問題,從來不在於「要不要核電」,而在於:當國家面對不確定性時,是選擇強化制度能力,還是選擇將風險延後處理?

能源政策的成熟,不在於提出看似快速的解方,而在於是否願意對成本、風險與責任誠實交代。當「必要性」成為主要語言時,公共討論失去的,往往不是效率,而是界定風險的能力。而那條界線,正是安全與風險之間最重要的分水嶺。

(作者為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學術委員、中國文化大學化學工程與材料工程學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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