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開講》違占不能凌駕公共利益 支持高市府依法拆除仁武占用戶

◎ 洪孝全

為維護公共安全與環境衛生,高雄市政府近期依法拆除仁武澄清巷長期占用市有土地的違章建築,展現依法行政的決心,也回應多數市民對公平秩序的期待。公共土地屬於全民,不能因少數人長期占用而停滯不前。

市府過去僅收取使用補償費,已給予相當期間改善,本次亦提前通知,提供兩個月以上搬遷期限,並提供搬遷補助及租屋媒合等協助,兼顧程序與基本照顧。(取自陳麗娜臉書)市府過去僅收取使用補償費,已給予相當期間改善,本次亦提前通知,提供兩個月以上搬遷期限,並提供搬遷補助及租屋媒合等協助,兼顧程序與基本照顧。(取自陳麗娜臉書)仁武澄清巷占用案存在多年,現場11戶多未具合法權源,建物作為鴿舍、工寮、道場、車庫及招待所等用途,甚至出現轉租營利情形,顯已超出單純居住需求。市府過去僅收取使用補償費,已給予相當期間改善,本次亦提前通知,提供兩個月以上搬遷期限,並提供搬遷補助及租屋媒合等協助,兼顧程序與基本照顧。國民黨議員陳麗娜將依法拆除形容為迫遷,反而模糊違占事實,也忽略多數市民對安全環境與公共建設的期待。

回顧過去,高雄已有因違占延宕公共建設的案例。例如鳳山鐵路地下化後辦理土地重劃,因民宅占用環狀道路及消防通道公有土地,遲未排除,導致道路無法完整開通,影響交通與公共安全;另如大寮第81期市地重劃區,部分土地遭占用,公共設施開闢延宕,環境品質難以改善。這些案例顯示,當違占久拖未決,受影響的不只是土地權屬,而是整體城市發展與市民生活品質。

若違法占用可透過抗爭取得更多補償或延長期限,將形成錯誤示範,使守法者承擔更高成本;圖為仁武澄清巷違章拆除殘骸。(取自陳麗娜臉書)若違法占用可透過抗爭取得更多補償或延長期限,將形成錯誤示範,使守法者承擔更高成本;圖為仁武澄清巷違章拆除殘骸。(取自陳麗娜臉書)法治社會應以一致標準處理問題,不能因個案壓力而反覆退讓。若違法占用可透過抗爭取得更多補償或延長期限,將形成錯誤示範,使守法者承擔更高成本。都市計畫的目的,在於讓道路、公園與公共設施得以完成,讓市民共享更安全、有秩序的生活環境。

公共土地應回歸公共使用,弱勢照顧應由社會福利制度協助,而非以持續占用作為替代方案。支持市府依法排除違占,是讓制度回到正軌,也是確保公共資源公平使用。高雄要持續進步,就必須建立可預期的治理原則,讓公共利益不再被少數人綁架。

(作者從事服務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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