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開講》「聯合質詢」本質是「以合法掩護非法」

◎ 趙靖心

民眾黨近日在立院質詢採「聯合質詢」戰術,由陳清龍(左)、陳昭姿(右)、李貞秀(中)3人共同上台質詢。(資料照)民眾黨近日在立院質詢採「聯合質詢」戰術,由陳清龍(左)、陳昭姿(右)、李貞秀(中)3人共同上台質詢。(資料照)

中配李貞秀在行政機關已明確表明不接受其質詢之情況下,仍持續進入委員會發言,甚至透過「聯合質詢」試圖繞過制度限制。然而,問題的核心從不在形式,而在主體:質詢權專屬於具合法身分之立法委員,並無任何得以「搭便車」的制度空間

既然李貞秀不具立委資格,僅為一般民眾,能否在國會質詢官員?答案不言而喻。質詢權乃憲法賦予特定公職身分之制度性權力,並非開放式言論平台,若任由一般民眾登上質詢台,國會制度分際勢必全面瓦解。

所謂「聯合質詢」,若包裹非法主體,其本質無非是「以合法形式掩護非法內容」。試問質詢權若得以轉讓、代理,甚至外包,則每位立委是否皆可攜帶親友進行「聯合質詢」?如此一來,民間企業代表、利益團體,乃至任何未具公職身分者,皆可藉此名義進入國會發言,監督機制終將形同虛設。

不分區立委係透過政黨票間接產生,選民所投下者,乃對政黨整體名單之信賴。若李貞秀未完成法定資格要件,或有隱匿情事,即構成對選民之重大誤導,進而侵蝕民主正當性。換言之,此一問題不僅是個人違規,更是對選舉制度之實質欺騙。

藍白陣營此時透過程序操作護航李貞秀,甚至動用召委權限創設前所未見之運作模式,實質上已扭曲國會規則與憲政秩序。行政機關拒絕回應李之質詢,並非行政權凌駕立法權,而是基於依法行政、避免違法之必要作為。

內政部拒絕回應李貞秀的質詢,並非以行政權凌駕立法權,而是依法行政。(資料照)內政部拒絕回應李貞秀的質詢,並非以行政權凌駕立法權,而是依法行政。(資料照)

李貞秀既不具立委資格,其一切質詢行為自屬違法;當制度界線被刻意模糊,民主便在程序運作中悄然流失。法治不是選項,而是界線;一旦越界,民主即告失守!

(作者為文字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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