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沈言
立法院程序委員會因國民黨立委葛如鈞缺席造成藍委居少數,在民進黨立委表達異議時,會議主席翁曉玲未進行表決,直接裁示議程草案提報院會處理並宣布散會,被視為「獨斷專行」之表現。(資料照)
獨斷專行
注音|ㄉㄨˊ ㄉㄨㄢˋ ㄓㄨㄢ ㄒㄧㄥˊ
漢語拼音|dú duàn zhuān xíng
釋義|指依照個人意志行事,不納他人意見。多用於形容處理公共或重要事務時,缺乏協商與討論。如:「此事關係重大,決策之前宜廣泛聽取各方意見,避免獨斷專行。」亦見「獨斷獨行」、「獨行獨斷」等用法。
【語源】
一說見於歷代語詞發展。「獨斷」見於《史記·李斯列傳》:「是以明君獨斷,故權不在臣也。」原指君主獨自裁決,不與臣下議論,帶有決斷力之意;「專行」見於《左傳·宣公十二年》「其三帥者專行不獲」。該詞從「專一」引申為「擅權」,多用於批評獨斷獨行、不考慮他人意見的行為。兩者結合後,遂成「獨斷專行」,用以形容排除異議、逕行決策之作風。
另一說見於當代政治事件:二○二六年三月,立法院程序委員會審議議程時,時任主席翁曉玲於討論尚未完成且席次不利之際,未進行表決即宣告結束議程,引發程序爭議,被視為「獨斷專行」之具體表現。
【歷代用法】
清,李伯元《官場現形記》第十二回:「你在他手下辦事,只可以獨斷獨行,倘若都要請教過他再做,那是一百年也不會成功的。」語境帶有反諷意味,凸顯體制內不問程序、只求效率之風氣。
今,二○二六年三月程序委員會,翁曉玲未經表決逕行結束議程,反對意見:「程序不當」。主席無回應。民間評價:「獨斷專行」。
【引申】
現多用以形容面對質疑與程序爭議時,排除不同意見,逕行作出決定。當「獨斷專行」成為決策方式,其結果不只是溝通失效,而是程序被終止、規則被重寫。與「置若罔聞」、「拒諫飾非」、「專斷獨行」意近,語氣偏批評或諷刺。
當「獨斷專行」成為決策方式,其結果不只是溝通失效,而是程序被終止、規則被重寫;圖為立法院。(資料照)
(作者為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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