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開講》中共《民族團結法》演繹法律武器化與認知操弄:當沈默變成犯罪

◎ 顏瑞宏

中國全國人大日前通過《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我國陸委會隨即預警,該法將「團結與統一」界定為法定的「作為義務」。這部看似處理族群關係的行政法,實則是北京「法律戰」與「認知作戰」合流的具體實踐,台灣社會須以此法背後的威權擴張邏輯為戒,審視其對民主生活方式的侵蝕。

中國全國人大日前通過《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是北京「法律戰」與「認知作戰」合流的具體實踐。(路透檔案照)中國全國人大日前通過《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是北京「法律戰」與「認知作戰」合流的具體實踐。(路透檔案照)

從法學視角審視,該法核心爭議在於法律明確性原則的喪失。全文65條中「應當」一詞頻率高達53次,明顯要將政治認同轉化為強制性義務。現代民主憲政核心在於保護公民的「沈默權」,即一個人有權不表達特定立場。然而,中共此法將「維護國家統一」列為全民義務,並對應到治安管理處罰法乃至於刑法。

這意味著兩岸關係已從處罰「積極台獨」的「作為犯」,轉向處罰「不積極促統」或「消極不配合」的「不作為犯」。這種「法律武器化」手段,旨在沒收「不表態」的自由,並建立針對台灣國民的「長臂管轄權」,試圖在國際法理敘事中,將台灣主權爭議強行降格為中國內政問題。

在認知操弄層面,該法意圖創造「寒蟬效應」。法律規範對象延伸至企業、教育機構乃至未成年人家長,就是要在社會結構中,建立起綿密的政治審查點。正如冷戰時期東德「史塔西」鼓勵舉報文化的邏輯,當法律要求個體必須履行「促進團結義務」時,將誘發社會成員為求自保而互相檢舉。

政府近期推動的1.25兆元軍購特別條例,即是應對中共以法律武器化推進統戰。圖為主力戰車M1A2T。(資料照)政府近期推動的1.25兆元軍購特別條例,即是應對中共以法律武器化推進統戰。圖為主力戰車M1A2T。(資料照)

這種威權治理下的社會監控與「互信瓦解」,可以把它理解成「升級版紅衛兵文化」,目標是達成「不戰而屈人之兵」的心理控制。當藝文創作者、學者或一般民眾赴陸時,因法律定義模糊產生的恐懼,將迫使個體進行「預防性效忠」。當「輸誠」成為生存的前提,台灣引以為傲的創意、學術自由及人權,都將面臨法律威逼的挑戰。

面對中共以法律武器化推進統戰,台灣的反制核心絕對在於社會防衛韌性的建構。政府近期推動的1.25兆元軍購特別條例,即是應對此類威脅的對策。法律戰試圖從心理與法理瓦解國人對抗意志,而強化無人機體系與多層次防空能量,則是在向國際社會傳遞實質主權的信號,台灣的法律地位與存續,取決於實力拒止與防衛意志,與北京的片面立法毫無關係。

中共此法是測試台灣防禦韌性的試金石。唯有透視其法律包裝下的威權本質,並以堅實的國防能力為後盾,我們才能在法律與認知博弈中,成功守護民主台灣的價值。

(作者為政治學博士/兩岸觀察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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