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葉昱呈
民眾黨「李貞秀女士」因國籍與戶籍資格爭議仍未釐清,卻堅持以立委身分質詢行政官員。(資料照)在民主憲政體制中,權力的正當性必須建立在資格的合法性之上。若連公職資格尚未釐清,卻急於行使憲政權力,傷害的不只是議事秩序,更是整個法治體系的根基。民眾黨「李貞秀女士」因國籍與戶籍資格爭議仍未釐清,卻堅持以立委身分質詢行政官員,表面看似議事衝突,實質上卻已踩踏憲政制度的紅線。
從法律的角度觀察,行政機關拒絕備詢並非逃避監督,而是有明確憲政基礎。當行政部門認定某一情況可能危及國家安全或制度秩序時,依法採取限制措施,本就是權力分立體制下的憲政防線,而非抗拒國會監督。
更重要的是,公職資格本身具有明確法律規範。《國籍法》第九條與第廿條要求公職候選人須完成放棄外國國籍程序。若資格仍處於法律爭議狀態,卻要求行政機關全面接受質詢,等同讓國家公權力建立在不確定基礎之上。
具中國籍身分者在台擔任公職,中共外宣完全可以操作為「中國公民在中國地方議會監督官員」,進一步強化「台灣屬於中國一部分」的統戰敘事;示意圖。(路透社檔案照)此爭議案件的外溢效應同樣不可忽視。若一名仍具中國籍身分者得以在台灣立法院質詢行政官員,中共外宣完全可以操作為「中國公民在中國地方議會監督官員」,進一步強化「台灣屬於中國一部分」的統戰敘事。這類政治宣傳並非想像,而是中共長期運作的宣傳模式。
民眾黨將法律問題簡化為「打壓中配」、「政治迫害」,刻意模糊法律焦點。事實上,問題從來不是中配身分背景,而是法律資格。真正破壞制度的,是在資格未明的情況下蠻橫行使立委職權,再由政黨動員政治攻防加以護航。
民主制度的核心在於程序與資格的正當性。當國會制度被政治操作消耗,法律界限被刻意模糊,受傷的不是某一個政黨,而是整個憲政秩序。因此,真正需要被檢討的,不是行政官員拒絕備詢,而是藍白陣營試圖以政治動員衝撞法律底線。法治國家的原則其實相當清楚:立委資格未明,就不能行使職權!
(作者為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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