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沈言
柯文哲在談及李貞秀資格爭議時,將問題描述為台灣社會是否歧視中配。原本需要回答的是法律資格與程序,但討論很快被帶往另一個方向:台灣是否對某個族群不公平。
柯文哲認為李貞秀資格爭議,是台灣社會歧視中配。(資料照)
就制度本身而言,問題其實並不複雜。法律討論的是資格與程序,而不是族群身分。是否具備參政權,看的是法律條件是否成立,而不是個人來自哪個地方。
然而在柯先生的說法中,這個制度問題被重新包裝成族群議題。一旦討論被放進「是否歧視中配」的框架,焦點就會改變。原本需要回答的法律問題,很快就會被情緒立場取代。
這樣的敘事之所以有效,是因為族群議題遠比制度問題更容易動員。法律條文需要解釋,但「是否被歧視」卻人人都能表態。當討論被描述成弱勢與壓迫的對比時,支持與反對很快就會形成。
陸配在台灣的人口比例並不算高,但一旦議題被設定為族群問題,被動員的往往不只有個人,而是整個家庭與社群。當輿論被帶到這個方向時,原本需要回答的制度問題反而很少再被追問。
回到制度本身,台灣法律並未將中配排除在社會福利之外。取得合法身分後,在多數公共制度中,其待遇並不低於一般國民。至於參政權,法律規定也很清楚:外籍人士若要取得完整公民權利,必須完成歸化程序並放棄原有國籍。
李貞秀資格爭議,討論的是法律,而不是族群身分。(資料照)
如果把這種說法放到制度層面來看,問題其實會變得更加清楚。如果僅因憲法中的歷史概念,就認為中國人也在國籍認定之內,那麼同樣的邏輯也會產生一個問題:台灣人是否也可以不放棄國籍,就參與中國的政治職位選舉?顯然不可能。
原因其實很簡單。法律制度本來就各自運作。台灣的法律只規範台灣的公民權與政治權利,不可能延伸到另一個政治體系。不同制度之間,本來就有清楚的法律邊界。
也正因如此,把台灣的法律資格問題改寫為族群歧視,輿論或許會變得熱鬧,但制度本身卻被擠出討論之外。當柯先生將制度問題重新包裝為族群衝突時,它既能動員情緒,也能避開制度責任。這樣的操作,本質上就是一場陽謀。
(作者為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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