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榮欽國際視野》台灣毋需過度擔心美國的301調查

要被301調查報告認定違反該條款,有以下三種情形:第一,違反國際貿易協定 例如WTO協定或雙邊或區域自由貿易協定,但是台灣才剛和美國協商完成台美對等貿易協定(ART),對此毋需擔心。

◎ 沈榮欽

川普政府今天(3/11)宣布對台灣等國啟動301調查,遭到調查的16個經濟體分別是:

亞洲:中國、台灣、日本、韓國、新加坡、印尼、馬來西亞、柬埔寨、泰國、越南、孟加拉、印度。

歐洲:歐盟、瑞士、挪威。

美洲:墨西哥。

川普政府週三(3/11)依據《1974年貿易法》第301條 ,針對外國製造業啟動一項新的貿易調查,可能依此重新建立新一波關稅,調查對象包含台灣等共有16個主要貿易夥伴。(美聯社檔案照)川普政府週三(3/11)依據《1974年貿易法》第301條 ,針對外國製造業啟動一項新的貿易調查,可能依此重新建立新一波關稅,調查對象包含台灣等共有16個主要貿易夥伴。(美聯社檔案照)美國貿易代表Jamieson Greer表示,這次調查重點鎖定在「結構性產能過剩」,特別是那些製造業產能利用率低下、卻仍靠著大量補貼將廉價商品銷往美國,導致美方出現巨額貿易赤字的國家。

換句話說,台灣被列入調查名單中,主要是因為和美國的貿易順差過大所致。

要被301調查報告認定違反該條款,有以下三種情形:

第一,違反國際貿易協定

 美國貿易代表葛里爾(Jamieson Greer)表示,調查重點鎖定在「結構性產能過剩」,特別是那些製造業產能利用率低下、卻靠大量補貼將廉價商品銷往美國,導致美方出現巨額貿易赤字國家。(歐新社檔案照) 美國貿易代表葛里爾(Jamieson Greer)表示,調查重點鎖定在「結構性產能過剩」,特別是那些製造業產能利用率低下、卻靠大量補貼將廉價商品銷往美國,導致美方出現巨額貿易赤字國家。(歐新社檔案照)例如WTO協定或雙邊或區域自由貿易協定,但是台灣才剛和美國協商完成台美對等貿易協定(ART),對此毋需擔心。

第二,不合理或歧視性的政策

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不合理(unreasonable)

不公正(unjustifiable)

歧視性(discriminatory)

這點台灣大多數產業已經經過和美國協商,也不需擔心。

第三,對美國商業造成負擔

沈榮欽國際視野》台灣毋需過度擔心美國的301調查台灣與美國在美東時間2月12日完成簽署台美對等貿易協定(ART)。(資料照,行政院提供)
這是台灣唯一需要擔心的,因為這點十分模糊。結合USTR(美國貿易代表署)表示:除了產能過剩,調查範圍還會擴及政府補貼、壓低薪資、國營企業非商業行為、匯率手段等不公平競爭行為,是台灣唯一需要小心的地方。

台灣的國營企業對美國商業很少造成損害,難以符合條件。半導體已經和美方達成共識,大概也不太需要擔心。過去曾經發生過的案例主要是匯率操縱、政府補貼與強迫勞動,因為USTR説強迫勞動會列入下一波調查範圍,大概只有匯率可能會遭到批評。

事實上,從產能過剩、強迫技術轉讓、市場准入限制和不公平補貼,或甚至是超級301的智慧產權侵犯,中國才會是符合301條款的主要大國

要注意的是,301條款具有明確的行政程序,通常12個月完成調查,這次川普政府要求在七月份前完成16個經濟體的調查,只有四個多月的時間,而且在調查期間,美國政府通常會與對方政府協商

以USTR的員工能量,就算能勉強完成,恐怕也會十分粗糙,屆時要是有人告上法院,USTR未必能夠勝訴,因此這次的威脅力道,要遠遜於過去。

整體而言,在台灣卓榮泰內閣完成與美的談判協商之後,在結構底定的情況下,毋須太過擔心本次的301調查。(取自貼文)整體而言,在台灣卓榮泰內閣完成與美的談判協商之後,在結構底定的情況下,毋須太過擔心本次的301調查。(取自貼文)整體而言,在台灣卓榮泰內閣完成與美的談判協商之後,在結構底定的情況下,毋須太過擔心本次的301調查。

(作者為加拿大約克大學副教授)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沈榮欽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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