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開講》台海安全VS.台灣主權 日本回應北京敘事陷阱的考驗

◎ 楊聰榮

在2026年2月的慕尼黑安全會議,中國外長王毅將矛頭指向日本,宣稱日本相關言論挑戰台灣已被歸還中國的戰後國際秩序,並以聯合國憲章語彙包裝論述,把台海現狀的安全討論推向主權已定的結論。這種說法試圖營造一種印象,彷彿戰後歷史早已為台灣歸屬寫下終局,任何對台海和平的關切都等同挑戰既定秩序。這正是北京長期操作的敘事陷阱。

北京在論述中反覆強調《開羅宣言》與《波茨坦公告》,將戰時政治宣示轉化為主權移轉的依據。《開羅宣言》於1943年發布,內容屬於同盟國領袖對戰後安排的政策聲明,並未經完整條約程序,也沒有完成主權轉移的法律形式。《波茨坦公告》提出日本投降條件,第8條提及履行開羅宣言,同樣屬於戰時框架安排。這些文件確實具有歷史意義,卻不等於戰後完成法律上主權歸屬的最終處分。

中國外交部長王毅在慕尼黑安全會議,將矛頭指向日本,宣稱日本相關言論挑戰台灣已被歸還中國的戰後國際秩序。(法新社檔案照)中國外交部長王毅在慕尼黑安全會議,將矛頭指向日本,宣稱日本相關言論挑戰台灣已被歸還中國的戰後國際秩序。(法新社檔案照) 真正處理日本領土問題的法律文件,是1951年的《舊金山和約》。該和約明定日本放棄對台灣與澎湖的權利與主權,但並未指定受讓國。這種未指明安排反映當時國際政治現實,也代表戰後條約體系並未透過法律形式確認台灣主權歸屬於特定國家。北京在敘事中淡化《舊金山和約》的關鍵地位,強化戰時宣言的象徵性意義,目的在於鞏固主權移轉已完成的說法。歷史文件被切割使用,國際法脈絡被壓縮成單一版本。

對台灣讀者而言,這場歷史詮釋之爭關係重大。當戰時政治宣示被重新包裝為不可質疑的主權結論,台灣的國際處境便被預設為無須討論。台灣外交部長林佳龍指出台灣主權從未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也強調中國軍事作為破壞區域和平,這種回應把焦點放回現實行為與國際法原則。安全問題應回到行為與風險層面,而不是被歷史話術綁架。

自由開講》台海安全VS.台灣主權 日本回應北京敘事陷阱的考驗1951年的《舊金山和約》。該和約明定日本放棄對台灣與澎湖的權利與主權,但並未指定受讓國。(取自維基百科)
日本在這場論述攻防中扮演關鍵角色。外相茂木敏充若僅以情緒性或概括性語句回應,容易被北京設定的框架牽引。日本更應清楚指出,開羅宣言與波茨坦公告屬於同盟國共同政治安排,歷史文件具有世界性背景,不存在由單一國家獨占詮釋權的空間。戰後秩序建立在多邊協商與正式條約體系之上,並非任何一方可以片面宣布終局。

同時,日本必須明確劃分安全議題與主權議題。台海和平穩定涉及區域安全與國際航運命脈,討論風險管理與危機溝通屬於正當範圍。國際法原則明確反對以武力或脅迫改變現狀,這些原則適用於所有國家。若北京把任何安全討論都貼上挑戰主權的標籤,日本更應強調安全議題並非主權認證,國際社會關切區域穩定不等於介入內政。

慕尼黑安全會議期間,日本外務大臣茂木敏充(左)也與美國國務卿魯比歐(右)舉行會談,確認在印太事務上密切合作。(路透檔案照)慕尼黑安全會議期間,日本外務大臣茂木敏充(左)也與美國國務卿魯比歐(右)舉行會談,確認在印太事務上密切合作。(路透檔案照)這樣的立場對台灣尤為重要。當歷史被單向詮釋,台灣的民主選擇與未來發展空間就被縮減。守住戰後條約體系的完整脈絡,強調國際法程序與多邊共識,等於為歷史中立畫出界線,也為安全討論保留理性基礎。安全議題若被置換為主權指控,討論和平的正當性就會被侵蝕。

戰後國際秩序的核心,在於條約體系與和平解決爭端的原則,而不是任何單方的歷史敘事。台灣社會在面對北京的歷史定錨策略時,需要更清楚理解法律脈絡。只有看清戰時宣言與和平條約之間的差異,才能避免在國際政治的語言框架中被寫成既定結局。

(作者為澳洲國立大學亞太研究博士,中台灣教授協會理事長、任教於台灣師範大學,著有太平洋國家研究新論、東南亞國家研究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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