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開講》69年紅線的意義! 從法規脈絡看慈仁八村爭議

◎ 底波拉

近日行政院長針對藍白立委專為慈仁八村強行通過之《眷改條例》修正案,行使不副署,再度引發熱議。反對修法者大談財政黑洞,修法派則強調他們是為政府解決問題。然而,這場爭議中最重要的「法規脈絡」卻被兩方忽視。

立法院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於1月三讀通過,行政院長行使不副署。(資料照)立法院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於1月三讀通過,行政院長行使不副署。(資料照) 一、69年紅線由來:

眷村轉型分水嶺,民國69年行政院頒布《國軍老舊眷村改建試辦期間作業要點》,這是政府處理眷改的第一道法令。自此,老舊眷村逐步改建並轉型成民宅,國防部的眷村管理負擔隨之減輕,亦不再興建新眷舍。參考《立法院公報》第84卷第53期,時任國防部次長黃永厚於《眷改條例》審查會上之發言,足證該法律原條文以民國69年底為界,那一刀不但沒切歪,且切得極其精準。

二、婦聯會職務官舍:

法定的「第三類型眷舍」必須釐清的是,依據《國軍軍眷業務處理辦法》第18條,「職務官舍」被法律明定為眷舍第三類型,專指婦聯會興建之鋼筋混凝土樓房(而非早期的竹筋混泥巴平房)。這種職務官舍與國防部自建而屬「行政借用」性質的官舍、宿舍截然不同。前者在法律身分上具備眷改權利,後者則無。

三、法規紅線必須守住:

身分與時間的雙重門檻,即便身為第三類型眷舍,仍須受限於時間門檻,必須在民國69年前興建者,才具備眷改資格。例如民國64年建成的慈光五村,已依法完成改建;而民國78年才落成的慈仁八村,雖屬「第三類型眷舍」,卻出生在法規紅線之後。若今日強行修法追認,全國萬餘戶同屬第三類型、但在69年後興建的職務官舍皆可要求比照辦理;這才是國家法制與財政真正的雷區。

自由開講》69年紅線的意義! 從法規脈絡看慈仁八村爭議民國78年才落成的慈仁八村,雖屬「第三類型眷舍」,卻出生在法規紅線之後。(取自Google地圖)
四、行政疏失不應由法治陪葬:

行政院長不副署該修法案,守住的是法律一致性及公平性的底線。慈仁八村因國防部「誤報眷改總冊」被政府擺了烏龍,本應由機關透過補償或優惠租賃專案來解決問題。民意代表實應督促國防部為其疏失負責,而非為了「固選票」,而「漂白」機關疏失、強行毀壞法律的莊嚴與安定性。

(眷村改建觀察員)

自由開講》是一個提供民眾對話的電子論壇,不論是對政治、經濟或社會、文化等新聞議題,有意見想表達、有話不吐不快,都歡迎你熱烈投稿。請勿一稿多投,文長700字內為優,來稿請附真實姓名(必寫。有筆名請另註)、職業、聯絡電話、E─mail帳號。
本報有錄取及刪修權,不付稿酬;錄用與否將不另行通知。投稿信箱:LTNTALK@gmail.com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編輯精選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