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劉哲廷
黎智英被判20年徒刑,並不只是一起司法案件的結果,而是一個時代語法的完成式。當一位媒體創辦人因其報紙的內容被定罪,當多名高層因刊登評論與報導而身陷囹圄,社會必須面對的問題已不再是「個案是否過重」,而是:新聞是否已被重新定義為潛在的犯罪工具?
黎智英(中)2020年遭捕,被重判20年,香港新聞自由宣告雪崩。(美聯社檔案照)
在這場審判中,最刺眼的並非刑期長短,而是「文章成為證據」。檢方將多篇報導與評論列為犯罪構成的一部分,指其煽動仇恨與不滿。這種指控的關鍵,在於標準的模糊。何謂煽動?何謂正常評論?法律的邊界若無法被清楚界定,記者與編輯只能在不確定中自保。於是,自我審查不再是選擇,而是生存策略。
這種策略正在改變整個產業的行為模式。資深記者坦言,今日業界多半在所謂「紅線」之內運作。紅線本身不必明說,只要有人因踩線入獄,線就會自動後退。當分析被刪減、背景被抽空、後續追蹤被擱置,新聞表面上仍然存在,但其公共性已經被削弱。報導若僅剩公告與轉述,媒體便逐漸滑向權力的延伸,而非權力的監督者。
北京近日再度強調維護國家安全是香港長期任務,這說明治理邏輯已然確立:穩定優先於多元,安全高於爭辯。在這樣的框架下,媒體不再被視為社會對話的場域,而是可能動搖秩序的風險源。當「風險」成為主導語彙,所有批判都可以被歸類為潛在威脅。於是,法律的威懾效果不只落在被告身上,也落在尚未發聲的人身上。
值得注意的是,這場震盪並不限於黎智英個人。六名前高層的重刑,同樣在業界投下陰影。許多記者與被告曾在專業上往來,知道他們從跑線做起,累積多年聲譽。如今,這些履歷與貢獻並未構成任何緩衝。訊息再清楚不過:專業倫理與職業榮譽,無法對抗國安框架的詮釋權。
國際社會的譴責固然響亮,但真正決定香港新聞未來的,仍是本地制度與環境。近年成立的小型獨立媒體,透過群眾募資維繫運作,試圖在夾縫中保留報導空間。然而政治與財務壓力同時逼近,使它們長期處於不穩定狀態。當採訪政府活動都可能受限,媒體的存在便成為一種持續的試探。
黎智英案之後,香港不會再出現第二家「蘋果日報」。(歐新社檔案照)
問題因此轉向更根本的層面:一個社會是否還需要批判性媒體?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麼就必須承認,批判本身不可避免會帶來不適。權力若將所有不適都視為敵意,公共討論便無從展開。新聞自由並非抽象價值,而是一套允許社會自我修正的機制。當這套機制被削弱,短期或許換來秩序感,長期卻可能積累更深的不信任。
香港過去以高度專業化與多元聲音聞名。今日的轉變,象徵的不只是媒體版圖縮減,而是公共空間的收縮。當人們在鍵盤前反覆斟酌每一個形容詞,當管理層愈發謹慎地避免觸怒當權者,新聞便不再是追問真相的工具,而成為避險的文本。
黎智英案之後,或許不會再出現第二家「蘋果日報」。但真正的問題不是是否複製某種風格,而是:香港是否還容得下一種敢於質疑的姿態?如果答案愈來愈模糊,那麼失去的將不只是幾家媒體,而是一整代人對公共討論可能性的信心。
(作者為詩人,自由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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