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彥如
小時候,我寫了一篇文章,刊登在當時海外台美人報紙《太平洋時報》,並同時寄給剛移居美國、住在Orange County的林義雄先生。沒想到幾天後的晚上,竟接到林義雄先生親自打來的電話。他語氣非常和諧、穩定,與我討論文章內容,之後還邀請我週末有空到他家作客。那份溫暖與平易近人,至今難忘。
我最後一次見到林義雄先生,是1998年在台北。當時國民黨政權已日薄西山,他正參與總統直選相關運動,有人揚言要「再弄他一次」。我半開玩笑地說:「我們一起去鄰近派出所報案吧!」他微笑著倒了一杯紅酒給我,輕聲回應:「讓他們來抓吧!」歷經大風大浪的他,始終保持從容與堅定。
民進黨前主席林義雄是台灣民主運動的重要人物,以高道德操守與不屈信念聞名,被譽為「人格者」。(資料照) 林義雄前主席是台灣民主運動的重要人物,以高道德操守與不屈信念聞名,被譽為「人格者」。1979年「美麗島事件」(高雄事件)前,他已當選第六屆台灣省議員,積極投入黨外運動。美麗島雜誌社成立後,他擔任五人小組成員之一,負責社務與宣傳,推動民主理念與組黨訴求。雖然未直接參與12月10日高雄遊行,但事件後,國民黨政府大肆逮捕黨外菁英。1979年12月13日起,林義雄遭警備總部拘捕,與黃信介、施明德、呂秀蓮、陳菊、姚嘉文、張俊宏、林弘宣等8人同列被告,以《懲治叛亂條例》第二條第一項(意圖顛覆政府,唯一死刑)起訴。
1980年3月軍事公開審判期間,林義雄身陷囹圄,仍堅持理想。審判前兩週(2月28日),發生震驚社會的林宅血案:其母游阿妹及7歲雙胞胎女兒林亮均、林亭均遭刺殺身亡,9歲長女林奐均重傷倖存。此案讓林義雄身穿重孝出庭,悲憤形象感動無數人,使審判成為民主發聲的關鍵時刻。被告拒絕認罪、公開陳述政治主張,媒體逐字報導,形成巨大社會壓力。
林義雄最終判處12年徒刑,1984年假釋出獄,後赴哈佛深造,回台持續推動民主與社會正義。他在美麗島事件中雖非核心策劃者,卻象徵黨外運動的犧牲與不屈,深刻影響台灣民主化進程。
近來,有人刻意以林宅血案為題材拍攝電影《世紀血案》,引發不少討論與爭議。我非常認同前總統陳水扁的看法。他於2月7日受訪時表示,拍別人的故事必須經過當事人同意,這是天經地義的事,不可以「先斬後奏」。哪能拍一拍才道歉、說要捐出片酬?已經來不及了。他呼籲拒看《世紀血案》:「看你多會拍,你自己欣賞。」
前總統陳水扁於2月7日表示,拍別人的故事必須經過當事人同意,這是天經地義的事。(資料照)
這段歷史是台灣的共同傷痛,理應以尊重與慎重對待,而非消費。林義雄先生的人格與堅韌,永遠值得我們銘記。
(作者為美國洛杉磯前僑務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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