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開講》不副署之後,民主能否等到下一次選舉?

◎ 蔡育德

拜讀《自由共和國》刊登洪三雄先生〈不副署,然後呢?〉上、下兩篇文章後,令人不禁再次回顧,藍白在掌握立法院多數席次的過去兩年裡,所展現的一連串違憲爭議與破壞憲政秩序的作為。洪文的可貴之處,不僅在於整理事實,更進一步指出其背後潛藏的國安風險,為台灣民主敲響警鐘。

藍白在掌握立法院多數席次,行政院長卓榮泰不予副署《財劃法修正案》。(資料照)藍白在掌握立法院多數席次,行政院長卓榮泰不予副署《財劃法修正案》。(資料照)

面對這樣的局勢,常見的一種回應是:「等下次選舉再說。」這樣的說法表面上尊重民主程序,實則迴避了一個更根本的問題:如果民主制度本身正遭到系統性侵蝕,我們是否還能確保真的「有下一次選舉」?

沒有人能斷言,台灣的民主是否已走到臨界點。但可以確定的是,當有人刻意利用民主制度的弱點,從內部削弱憲政秩序,甚至在過程中可能獲得境外勢力的影響或支援時,單純等待選舉,恐怕已不足以回應當前的風險。

法治,正是在這樣的時刻必須挺身而出的防線。

依據中華民國憲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總統統率全國陸海空軍。」賴清德總統就任後,亦以總統身分明確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為境外敵對勢力。在此憲政與國安架構下,身為中華民國主權管轄下的公民,自亦應以此為前提,對於與對岸的互動保持高度戒慎。

在此脈絡下,若有立法行為明顯或間接顯示受到境外敵對勢力影響,進而從事毀憲亂政之舉,就不應再被視為單純的政治意見分歧,而有必要接受更嚴格的法治檢視。立法委員的言論與表決權,來自民意授權,但這樣的授權,絕不包括任何可能協助或配合總統已正式認定為境外敵對勢力的行為。

因此,國會議員的免責權,並非無限上綱的保護傘。當行為已逾越民主授權的合理界線,甚至危及國家安全與憲政秩序,司法機關自應依憲法賦權與相關法律,嚴正看待並釐清責任,以正視聽。

國民黨某位不分區立委公開宣稱憲法法院判決「沒有拘束力、可以不遵守」,使立法者得以規避法律責任,動搖整個法治基礎。圖為憲法法院。(資料照)國民黨某位不分區立委公開宣稱憲法法院判決「沒有拘束力、可以不遵守」,使立法者得以規避法律責任,動搖整個法治基礎。圖為憲法法院。(資料照)

否則,將可能重演先前某位並無直接民意基礎的不分區立委公開宣稱憲法法院判決「沒有拘束力、可以不遵守」的荒謬情況,進一步癱瘓司法權威,使立法者得以規避法律責任,動搖整個法治基礎。

洪三雄先生的文章,完成了重要的記錄,也提出了必要的提醒。而接下來,台灣社會不能只停留在道德譴責或政治對立的層次。唯有讓法治發揮其應有的功能,清楚劃出民主授權的界線,才能真正守住台灣民主的底線,以及不可分割的主權。

因此,面對當前的憲政與民主困境,真正可行的出路,並非訴諸激情動員,也不是被動等待下一次選舉,而是回到法治本身。唯有司法機關依憲法職權即時介入,清楚劃定民主授權的界線,讓違反憲政秩序與危及國安的行為無所遁形,民主才能在制度內被修復,而不是在制度被掏空後才追悔莫及。這,正是守住台灣民主底線與主權的現實解方之一。

(作者為跨界治理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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