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開講》人民公僕 理當對國家忠誠

◎ 陳啟濃

為了防範中共滲透,危害國家安全,行政院於2025年12月26日通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規範所有民選及公職人員赴中國的行為,包括要求立委赴中須經內政部審查許可,十職等以下未涉機密公務員須經所屬機關核准,民選公職人員若接觸中共黨政軍人員,須公開揭露相關資訊。

行政院會去年底通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除新增立委赴中須經內政部聯審會許可外,對於民選公職人員赴中接觸中共黨政軍,也應公開揭露,否則處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陸委會主委邱垂正(右二)在院會後記者會表示,所謂民選公職人員包括村里長、地方縣市議員乃至立法委員。(資料照)行政院會去年底通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除新增立委赴中須經內政部聯審會許可外,對於民選公職人員赴中接觸中共黨政軍,也應公開揭露,否則處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陸委會主委邱垂正(右二)在院會後記者會表示,所謂民選公職人員包括村里長、地方縣市議員乃至立法委員。(資料照)古時有所謂「食君俸祿,解君之憂」,此乃帝王時代為人臣子要為國君效勞,推至極致則要「忠君」,對君王要忠誠。現代民主國家,人民才是國家的主人,公務人員領的薪水是人民納稅的錢,理當對國家忠誠,不能做出違背國家利益的言行。

現代的民主國家,都有針對公務人員與民選公職人員制定國家忠誠法案,因為他們職權的關係,常有機會接觸到國家機密,政府為了保護國家安全,維護人民利益,有必要防範敵人滲透,擾亂國家安全,影響到人民的安定生活。

當然這樣的約束不同於戒嚴時代的忠誠考核,戒嚴時代的是限制言論自由,並且用國家的公權力給予人民羅織罪名,箝制不同政治立場的守法公民。至於對往來兩岸的公務人員與民選公職人員,如果有洩漏國家重大機密,有害於國家安全者,或是參加中國黨政軍活動,侵害到國家主權地位者,則屬於用行動投敵,造成嚴重的國家忠誠問題,必須予以法令上的制止,以確保國家安全的維護。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等藍委去年底赴中國廈門出席台商協會活動。(取自臉書)國民黨立委翁曉玲等藍委去年底赴中國廈門出席台商協會活動。(取自臉書)再者以中共統戰滲透台灣的意圖明確,台灣人都該具有憂患意識,更何況身為服務人民的公職人員,雖然沒有限制他們往來中國的自由,卻應該要求坦坦蕩蕩光明正大,沒有任何違背國家利益的言行,更不該有公開倡導侵害國家主權的言行。更重要的開放兩岸人民往來,是為了增進兩國人民的利益,不能淪為中共藉此當作滲透危害台灣國家安全的破口。

(作者為政治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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