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蕭錫惠
在民主社會裡,最困難的課題,從來不是如何保護言論自由,而是如何在保障言論自由的同時,清楚辨識何時已經跨越國家安全的行為紅線。
當一位現任主要政黨主席,先後公開主張「解放軍封鎖台灣合乎國際法」、「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並在未經政府授權的情況下,主動或被安排與中國最高領導人會面,問題就不再只是「她說了什麼」,而是「她正在做什麼」。
民進黨質疑,中共解放軍頻繁擾台,國民黨卻一句譴責都說不出口,懷疑鄭麗文已換到「鄭習會」門票。(民進黨提供)
這正是民主社會最容易混淆、卻也最必須釐清的關鍵時刻。
必須先說清楚:單純的政治言論,即便錯誤、荒謬,甚至令人憤怒,在民主體制下原則上仍受言論自由保障。台灣不能、也不應成為用刑法處罰思想的國家,否則我們將親手複製自己長年反對的威權邏輯。捍衛言論自由,正是民主與威權最清楚的分界。
然而,言論自由並非無限上綱,更不是政治人物對接敵對政權核心的免責護身符。
當政治人物的身分,從「個人意見表達者」轉變為「具有實質政治代表性與影響力的公眾人物」,她的每一個跨境行為,都不再只是私人選擇,而是帶有明確政治訊號、制度意涵與安全風險的公共行為。尤其當對接的對象,是同時掌握對台軍事指揮權的中共最高領導人,這種會面的性質已徹底改變——這不是學術交流,不是民間參訪,也不是文化互動,而是實質的政治接軌。
更關鍵的是,這類行為從未發生在真空中。當事人先發表為中國對台軍事行動提供正當性的論述,否定台灣主權存在,隨後再與敵對政權最高決策者會面,這已構成一條清晰可辨的行為鏈:先以言論鋪設正當性,再完成高層對接,最後是否回台配合具體政治或宣傳行動,往往只差臨門一腳。正是這種連續性,而非任何單一句話,構成民主社會必須警惕的風險來源。
法律真正關注的,正是這條完整的行為鏈,而非片段語句或孤立事件。制度的角色,不是提前定罪,而是釐清事實、評估風險、依法審查。法治的自制,正體現在這種不以情緒代替程序、也不因程序而放棄警覺的平衡。
《反滲透法》的核心精神,從來不是禁止意見分歧或壓制反對聲音,而是防止敵對勢力透過具政治影響力的人物,滲入並操控台灣的民主運作與國家安全。當一位現任主要政黨主席,成為敵對政權可以公開展示、利用與宣傳的對象,問題就不再是「她有沒有言論自由」,而是「她是否已被納入對方的政治運作體系之中」。
《反滲透法》的核心精神,是防止敵對勢力透過具政治影響力的人物,滲入並操控台灣的民主運作與國家安全。(擷取自全國法規資料庫網站)
在準戰爭時代,這條界線必須被說得極其清楚。否則,社會只會陷入「到底有沒有犯法」的無謂爭吵,卻錯失及早辨識與防範風險的寶貴時機。界線不清,只會讓民主被消耗在內耗之中。
民主制度的成熟,從不在於對所有行為一概寬容,而在於能否同時守住兩條不可退讓的底線:絕不濫用刑法打壓異議言論,也絕不容許政治人物以言論自由之名,行對敵政治接軌之實。法律是否起訴,應由獨立制度依證據審查決定;但政治責任與公共判斷,不能因此暫停或缺席。
言論可以存在,立場可以爭辯,但行為必須接受最嚴格的檢驗。當跨境對接已成事實,問題就不再只是說話,而是行動;不再只是個人自由,而是民主社會如何有效自我防衛。這不是針對任何個人,而是民主自保機制的必要運作。
台灣的民主來之不易,守護它,從釐清這條界線開始。
立法院民進黨團2日於院會提案譴責中國軍演,遭藍白立委聯手封殺,民進黨立委高舉標語表達訴求。(資料照)
在多數成熟民主國家,這類跨境政治接觸,即使尚未構成刑事犯罪,也會立即啟動國安層級的審查與政治問責機制,而不會被簡化為「個人言論自由」即可一筆帶過。這並非壓制異議,而是民主制度面對外部滲透時的基本防衛反應。
法律真正關注的,正是這條完整的行為鏈,而非片段語句或孤立事件。制度的角色,不是預設立場、提前定罪,而是釐清事實、評估風險、依法審查。法治的自制,正體現在不以情緒取代程序,也不因程序而放棄警覺的平衡之中。
(作者為自由撰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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